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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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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佔中」戴耀廷陳健民等九被告罪成
專家指法院判決顯示港司法
對維護港法治具標誌性意義

    【香港中通社北京4月9日電】(香港中通社特約記者  莊恭)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9日對2014年非法“佔中”3名策劃者與6名組織者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案件宣佈裁決,9人就不同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
  多位內地香港問題專家接受中通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法院判決顯示了香港司法對維護香港法治秩序的理性立場,具有標誌性意義。
  法庭裁定9名被告罪名成立,其中違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香港作為適用普通法地區,司法判例可作為法官日後審理類似案件的參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對此表示,判決確立了香港在同類案件中的司法先例,可有效嚇阻非法“佔中”運動參與者的“繼續抗命”行為,有利於遏制香港社會運動的激進化與民粹化勢頭。
  他認為,此次判決還可能面臨上訴,但根據香港基本法及本地法例的要求,裁判法院已充分衡量有關事實和法律適用,相信被告很難在上訴過程得直。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認為,法院判決使香港市民清楚看到,戴耀廷等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公民抗命”行為已經超越了法律對自由規定的界限,對香港公共秩序的穩定和公共利益的維護將產生積極影響。
  2014年的非法“佔中”歷時79天,對香港經濟和市民生活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南開大學法學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表示,若“佔中”期間違法的、違背香港法治傳統的行為得不到法律應有的懲罰,相關人員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話,香港社會的法治信心將受到損害,“這樣的判決反映了法院在履行憲制責任方面的自覺”。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表示,戴耀廷等少數香港知識界人士試圖利用“兩制”來抵制“一國”,等於否定了“一國兩制”最本質的內涵。法官在此次判決中很清楚地掌握了裁定原則,守住了“一國兩制”的基本底線,具有很強的示範效應。“所謂‘公民抗命’難道要以違法為榮?在香港以政治為幌子作出違法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近年來,從特區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到特區法院依法裁決戴耀廷等9名“佔中”策劃者與組織者罪成,香港在維護“一國兩制”實踐的過程中愈發注重“不變形、不走樣”。
  李曉兵認為,在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與維護香港特區的法治和秩序方面一定要保持平衡、不可偏廢。此次判決標誌著香港所珍視的法治傳統得到了維護,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的要求得到了落實,對香港社會未來發展的信心和維護法治的信心都起到了很大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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