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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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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與韓消費者院簽備忘錄
 為兩地建立投訴個案互通機制
 
    【特訊】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與韓國消費者院於4月9日在澳門簽署合作備忘錄,為促進與加強保護消費者領域的工作建立合作機制,以保障兩地居民互訪旅遊的消費權益。
    全球處於「旅遊的年代」,完善跨境旅遊的消費權益成為消費者組織關鍵工作,為此,澳門消委會致力透過與各地消費者組織建立合作機制,解決居民與旅客因各地之間的法律制度、語言、營商文化的差異,以及地域等問題,限制了其維權追討的條件。
    合作為回應兩地居民互訪旅遊的趨勢
    韓國是澳門居民旅遊熱點之一,過去兩年,韓國來澳的旅客每年均超過80萬人次,為回應兩地消費者互訪旅遊的趨勢,預視消費爭議可能會增加,澳門消委會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合作備忘錄,為兩地消費者建立投訴個案互通機制,通過加強雙方的相互合作,達到維護兩地消費者權益的目標。
    備忘錄定訂雙方以調解的方式受理兩地居民的跨境消費投訴個案,就互轉個案的處理程序、所需的資料、採取的法律制度,以及對涉事人資料保密的原則都有明確的規範,以符合備忘錄中的公平、相互尊重與互惠互利的目的。
    備忘錄簽署後,澳門居民日後在韓國消費後如有問題或投訴,可在回澳後向澳門消委會提出,經消費者同意後就可以引用備忘錄的投訴個案互通機制將投訴的詳情、相關文件等資料轉到韓國消費者院跟進與處理,消費者院並會促使當地商號解決相關的消費投訴,與此同時,韓國旅客有同樣的需求亦可以按備忘錄的協議得到澳門消委會同樣的協助。
    備忘錄其他的合作範圍包括調查及研究等資訊的交流;人員培訓等協作。
    澳門消委會與韓國消費者院深信備忘錄為兩地消費者建立的投訴個案互通機制,除有助排解消費糾紛,長遠對兩地的旅遊業,零售及服務業會有積極促進的作用。
    是項備忘錄由澳門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及韓國消費者院主席Lee Hee-Sook代表兩會簽署。
    韓國消費者院是於1987年成立的公共機構,致力促進當地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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