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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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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民建聯交流中介法及維修基金
 
  【特訊】房屋局局長山禮度一行日前到訪民眾建澳聯盟,介紹《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執行及《樓宇維修基金》各資助計劃申請情況,獲該會主席施家倫、副主席宋碧琪及理事長李良汪等熱情接待,雙方並就有關法律和計劃展開深入交流探討。
  施家倫在會晤期間表示,該會長期深耕社區,發揮着民眾與政府溝通的橋樑角色。經收集及整理地產從業員的訴求,以及多年來大廈地區服務的經驗,期望共同完善《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及《樓宇維修基金》各資助計劃,以進一步優化房地產中介業務規範,以及推動樓宇共同部分的檢測、維修工作。
  會上,民眾建澳聯盟各代表先就《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提出六點意見,包括:一、現時房地產中介人各項續牌費用過高,建議適當下調;二、員工入職及離職除須向財政局申報外,還要向房屋屋申報,建議簡化有關手續;三、倘業主因事未能簽署“放盤紙”,物業便無法正式推廣,對業主造成不便及影響中介業務。另外,“放盤紙”及“睇樓紙”多為事後補簽,無法體現實際作用,建議作出檢討;四、建議提升電子化處理相關規範流程,例如透過手機二維碼代替“睇樓紙”,方便居民及業界,並可作為電子憑證。五、建議提升地產中介牌照考核的嚴謹性及每年設立考核,以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六、修法加強保障地產中介人員的權益。
  《樓宇維修基金》方面,民眾建澳聯盟代表提出以下兩點建議:一、提升各類計劃的資助金額,以樓齡十年或以上的樓宇為例,住戶雖然可透過“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申請資助維修樓宇結構、外牆等共同部分,但資助額最高為工程總額三成,或每個獨立單位平均不超過五千元。按現時社會實際情況,人工和建築材料等成本大幅上升,認為無法有效推動業主維修外牆和結構。二、理想的大廈管理需要依靠業主自身積極關注及參與,目前很多大廈雖有物業公司進行管理,但由於沒有成立業主會,在大廈實際管理運作中存在不少困難,建議當局加大資源投放,推動大廈成立業主委員會。
  山禮度感謝民眾建澳聯盟一直積極配合局方所開展的工作,並認同該會多年來參與社區及大廈事務工作所作出的貢獻;對於會上提出的多項意見及建議,局方將展開研究分析,作為日後檢討的重要參考。出席座談會晤的還包括房屋局資訊及輔助廳廳長李潔如及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等;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歐陽廣球、許龍通、李潔芳、袁漢均、吳超偉、許治煒、吳鴻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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