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要釐清境外船隻定義
【特訊】新修訂的船舶避風規則規定,氣象局宣布即將懸掛三號風球,船隻應立即前往避風地點。有商會指船集在跨境時很多時候標準不太清晰,新修訂的規則有助保障船員人身安全,以及工程公司的財產安全。新措施亦規則,非澳門登記船須駛離前往外地避風,有商會希望政府釐清有關境外船隻的定義。
因應本澳踏入颱風季節,以及海上工程增多,海事局早前修訂船舶避風規定,要求在海上作業的工程船隻,在三號風球時船隻應立即前往避風地點。當宣布即將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時,船上所有人員必須撤離。
建築置業商會會長謝思訓認為,新措施與先前規定大同小異,但認同當局清晰海上工程遇颱風時的運作標準,提升工程的安全系數。現時大部分海上工程均屬公共項目,當局要求工程公司提交詳盡的船隻避風計劃及執行細節,並當懸掛1號風球時須準備前往避風港等,雖然減低工程效率及增加成本,但能保障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謝思訓指,在跨境時有很多時候大家標準都不太清晰,例如颱風級別在不同地方亦有不同級別,所以政府今次是非常清晰,提出一定要有避風計劃,政府亦會審批及進行抽樣調查,對整個運作會加強監控。
物流貨運聯合商會理事長李國輝表示,現時大部分貨運船在3號風球時,均呼籲暫停行駛,但仍有部分船隻因業務及緊急貨品須繼續航行。政府實施新的避風規則,當中規定非澳門登記船須駛離前往外地避風,希望政府釐清有關境外船隻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