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國際+粵港澳國際調解仲裁論壇舉行
發揮澳優勢在灣區推廣使用
【特訊】東盟國際+粵港澳國際調解及仲裁前沿論壇昨日舉行,邀請來自内地及港澳專家探討國際調解及仲裁在大灣區的推廣及應用。
中國東盟(澳門)仲裁協會表示,本澳仲裁法由今年五月起生效,希望透過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進一步發揮澳門的優勢,在大灣區或「一帶一路」的國家推廣國際調解和仲裁。
「東盟國際+粵港澳國際調解及仲裁前沿論壇2020」暨中國東盟(澳門)仲裁協會第二屆理監事就職禮昨日舉行,論壇主推東盟圈及中葡元素多位平台的宏觀格局,以及聯合培訓、研發落地措施等,並邀請來自内地及港澳專家探討國際調解及仲裁在大灣區的推廣及應用。會上,亦舉行多個簽約儀式、頒發榮譽顧問證書等。
中國國際調解仲裁院名譽院長、中國東盟(澳門)仲裁協會創會主席賴建國表示,國際調解及仲裁可應用於解決跨域營商糾紛及一帶一路國家的國際合作等,有助節省處理糾紛的時間成本。他指出,本澳仲裁法由今年五月起生效,希望透過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進一步發揮澳門作為中葡商貿合作平台的優勢,並冀透過仲裁協會發揮平台作用,在大灣區及「一帶一路」國家,推廣國際調解和仲裁。
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表示,澳門新仲裁法的出台,代表澳門仲裁的新開始。他認為,本澳具有仲裁專業人才,但較缺乏經驗,可透過吸引爭議當事人選擇澳門作為仲裁地,讓仲裁員透過處理個案累積經驗,令兩者相輔相成。他又稱,澳門其中一個優勢是與葡語系國家的聯繫和關係,他們亦需要發展仲裁,本澳得到廣東省幫助,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援,未來希望與葡語國家以至「一帶一路」國家的共同發展仲裁。
華年達指出,澳門面積雖然小但有自身特色,據悉橫琴已成立調解中心,提供仲裁、調解服務,亦適用澳門法律。他稱,澳門仲裁法參考國際模型,相信不會與其他法律產生很多矛盾,他希望盡量推動使用澳門仲裁法進行仲裁。雖仲裁基地在澳門,外地仲裁員不一定要來澳,可通過網上開啟仲裁庭。他又希望澳門跟隨內地推廣仲裁審議,律師公會亦願意協助推廣仲裁,相信澳門可發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