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士技術居留續期審批時間過長
委員:嚴格把關給予便利
【特訊】立法會行委會簽署跟進貿促局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程序的報告書。委員會主席施家倫表示,議員收到不少投訴涉及專業人士的技術居留續期審批時間過長,個別已申請續期約3年仍只能持行街紙。現時修改出入境管控法案已獲立法會通過,委員會冀政府能夠嚴格把關,以便給予他們生活上的便利,方便在澳工作、生活、讀書等需要。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完成今個會期最後一次會議,簽署早前跟進的「貿促局的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程序」以及「在暴雨及風暴後基建設施的排水效能」的報告書。
貿促局截至去年底,完成複查3,268宗過去所有居留申請,並實地巡查100多宗重大投資居留獲批個案;去年臨時居留許可新申請94宗,期內處理歷年個案14宗,僅3宗獲批;續期申請382宗,已處理歷年個案361宗,有226宗獲批。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施家倫表示,自廉署公佈貿促局審批移民的調查報告後,立法會多名議員收到不少持非永久居民身份證的醫生、教授及不同界別人士求助,指當局審批居留續期時間過長、過分謹慎,有申請者不斷被要求補交重覆的文件。居留許可或非永久身份證遲遲未獲續期,個別申請長達3年,這段時間只能持行街紙留澳,相關的專業資格牌照因而無法續期,惠及家團的子女也無法上學。
關於現時是否要求申請居留續期者必須每年在澳逗留滿183日,貿促局回應委員會時指這是參考依據,並非單一準則,當局的審批條件中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日數,主要是根據第8/1999號法律第四條第四款規定來審批。
剛獲立法會通過、待生效的「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法」規定,獲臨時居留許可者若頻繁及有規律來澳就學、工作和從商,即使不在澳門過夜,仍視為在澳「通常居住」。委員會冀政府能夠嚴格把關,以便給予他們生活上的便利,方便在澳工作、生活、讀書等需要。
此外,委員會在6月1日大暴雨後跟進本澳下水道及相關基建設施的排水效能,以及政府的應對措施。政府制定短、中、長期措施,短期修訂《公共地方總規章》打擊非法排污、利用科技強化監管力度、持續恆常巡查及清理全澳下水道、外判渠務工作等;中期建造筷子基雨水泵站、重整提督馬路與雅廉訪交界下水道、重整美副將大馬路下水道、建造羅白沙街雨水渠第二期工程、持續推出完善全澳渠網的工程項目;長期對全澳渠網進行整體規劃研究、就渠網工程項目開展整體技術分析和評估工作、檢討《澳門供排水規章》的設計標準。
委員會認同政府對解決水浸問題做了大量工作,期望政府適時主動發放信息,讓公眾了解政府的治水工作,尤其是短、中、長期的應對措施,從而令公眾有適當的期望值,並可透過公開深入討論,完善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