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載機欠費被停用引爭拗
【特訊】的士車載機供應商表示,截至昨日中午全澳仍有十五部的士,因欠交服務費,車載機被停用,無法營運;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理事長凌世威質疑車載機服務商隨時停止公共服務的合法性;交通事務局未就事件作出回應。
的士車載機供應商表示,公司去年十二月三日開始,正式向的士業界提供的士車載機及服務,除了五千元按金,每輛的士每月須繳交三百元服務費,公司早前已透過多種途徑通知欠交服務費的車主繳交費用,否則會「停機」,截至昨日(三十一日)中午全澳仍有十五部的士車載機被停用,最多時曾有九十八部的士因此停運。
的士車載機供應商常務董事魏子傑表示,暫停車載機運作的的士已欠費二至三個月,在未有更好和有效方法前,仍會採用同樣方式令車主補交欠款。魏子傑稱,政府標書列明在特定條件下供應商有權暫停車載機運作,而車主數月未繳費,經聽取律師意見,有理由先暫停服務,亦已向交通事務局通報。
營業汽車工商聯誼會理事長凌世威質疑,車載機服務商隨時停止公共服務的合法性。凌世威認為,車載機公司是否有權力隨時停止公共服務,交通事務局始終没有就事情作出回應;凌世威又指,車載機公司可透過小額錢債向的士車主追回服務費,以「極端手段」追款對業界不公平。
對於供應商希望與的士車主簽訂服務合同,凌世威認為,供應商單方面提出的服務條款並不合理,例如車載機損壞須要賠償的金額比按金還高,同時供應商安裝車載機時,應該要處理合約問題,現在已經錯過訂立合同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