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教師評核會評核公校教師表現
【特訊】政府訂定非高等教育公校教師的工作、授課表現等評核方法、適用範圍和評核程序,同時設立教師評核諮詢委員會,由公共部門領導指定的3人或5人組成評核委員會開展評核,估計涉及約500名教師。另外,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將合併為教育委員會,主席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成員則由原來2個委員會最多59人縮減至最多36人。
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的工作表現評核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訂定公校教師的工作、授課表現等評核方法、適用範圍和評核程序,同時將設立教師評核諮詢委員會,由部門、學校代表和被評核人等組成,並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及核准,行政法規會由9月1日起生效。
教青局局長龔志明稱,因應教師的工作性質,針對非高教公立學校前線授課的教師評核會,由公共部門領導指定的3人或5人組成評核委員會開展評核,估計涉及約500名教師。
而針對校長、副校長、行政主任、訓輔主任及教務主任的評核,則會由指定評核人開展評核。龔志明稱,若有關被評核人分數差,會加強培訓。另外,教師評核諮詢委員會由8人組成,分別是教育部門和校方代表4名、前線教學人員互選代表4名,人數相等,當局希望能讓諮詢委員會更公平公開。
另外,高等教育委員會與非高等教育委員會將合併為教育委員會,主席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成員則由原來2個委員會最多59人縮減至最多36人,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任期為2年,可續期。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2個委員會的合併是為落實精簡諮詢組織架構及資源整合的施政方針。委員會由教青局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下設高等教育及非高等教育2個常設專責小組。
龔志明表示,新的教育委員會人員將縮減至36人,人員的組成是由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機構範疇代表、青年、經濟和文化社團代表、教育範疇的專家、學者、公認傑出人員,亦會有教學人員和學生代表,讓委員會有各領域的持份者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