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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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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必須受到尊重
    談到財產權,相信大家都會知道是擁有現金、房屋、汽車、珠寶首飾等有形財產的權利,若然有人侵佔自身的財產,必定會奮起依法追究。其實,財產除了有形的,也有無形的,如音樂曲詞、文字創作、建築設計、以至一個小小的商標,都屬於人基於思想進行創作而產生的無形產物,理應獲得保護。然而,或許無形財產權聽起來有點抽象,不及有形財產來得實際,以致一直不被大眾所重視。月前設計費高達一千八百六十八萬元的新中央圖書館,中標設計就爆出抄襲疑雲。究竟中標設計有否抄襲外國某建築物,筆者並非行內人,不敢妄下評論。但是,作為文遺城市、近年又銳意推動文創產業的澳門,一向不夠重視原創,又不夠尊重知識產權,這點是不容置疑的! 
    新中圖館 建澳文化地標
    雖然早年澳門歷史城區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同時一年到晚小城也會定期舉辦藝術節、音樂節、舞蹈節和電影節等各項文化盛事,深受市民和遊客的歡迎。但澳門這個文遺城市,始終缺少一個文化地標;另外,小城閱讀風氣淡薄,不時被批評為「文化沙漠」。為了扭轉這個形象,早年特區政府決定把位於南灣的舊法院大樓及前司法警察局大樓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興建新樓層及地庫共有十一層,主要分為館藏空間、公共空間和技術支援空間三部分,構建綜合性的閲讀服務空間,落成後將會是澳門的一座文化地標,使澳門文化永續發展,推動知識普及,鞏固人文基石。
    抄襲疑雲 馬解釋獲接納
    特區政府拍板興建新中央圖書館,期望將寸草不生的「文化沙漠」華麗轉身成為鬱鬱蔥蔥的「文化綠洲」,進一步鞏固文化永續之城的名片。如此重要的建築物,當局確實也非常重視,豪花了逾一千八百六十萬元的公帑找人設計,經過一輪嚴格篩選,最終由MAA馬若龍建築師事務所中標。然而,新中央圖書館設計一出,就爆出「抄襲」疑雲。有不少意見認為,中標設計與西班牙某建築物外觀非常相似。中標公司負責人、即著名本澳建築師馬若龍回應「抄襲」一事時強調提交設計前,並不知道有關西班牙建築物的存在,強調沒有抄襲,亦稱十分尊重創作,絕對不會容忍抄襲的行為。其後,文化局亦表示接納新中央圖書館設計方案獲標公司的書面說明。
    抄襲醜聞 在澳時有發生
    從人類智慧創造出來的產物,雖然未必可以真正摸得到捉得到,但同樣是具有價值的。這種無形財產,即所謂的智慧財產,必定要受到保護。近年特區政府雄心勃勃地說要發展文創產業和打造文化之都,官員在各種場合亦經常附庸風雅。在這個充滿銅臭味、博彩業為經濟命脈的社會,重視文化創意確實可沖淡一下賭味,又可提升市民的質素。文化創意,最基本的要素當然是原創,如果連這個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一切也就枉談。不知道是澳門人創意不足還是不夠重視版權,近年侵權抄襲醜聞屢有發生。例如一年一度的年宵市場,明明是年青人發揮小宇宙,將心聲、創意化為獨特設計的大好機會,奈何部分年宵貨品不僅從網上訂購然後放在攤位上出售,更離譜的是有檔主出售侵權產品。如果社會漠視原創,所謂的文創產業、文化永續之城就不知從何談起!
    嚴格監督 勿做山寨地標
    智慧財產權絕非虛無縹緲,它滲透到大家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諸如書籍、報章雜誌、畫作、建築設計、電腦軟件等等,都蘊含著無數的智慧財產。這些無形的財產,理應跟有形財產一樣,不能隨便被別人盜竊。奈何在本澳,智慧產權未能得到有效的保護,抄襲侵權事件屢見不鮮。就以新中央圖書館中標設計為例,單從外觀來看,確實跟某西班牙建築物有八、九成相似。當然筆者並非專家學者,且新中央圖書館又未建成,不敢貿然判斷中標公司是否抄襲。但要強調的是,今次並非首次有澳門建築物的設計被懷疑抄襲,就算文化局已接納新中央圖書館設計公司的說明,今後在建造過程中,一定要好好監督中標公司會否在設計裏加入更多原創元素。若果豪花近十億元的建造工程費、逾一千八百萬元的設計費去興建一座「山寨」文化地標,不僅浪費龐大的公帑,更會令澳門人顏面盡失。
    文字創作 同樣應受保護
    不得不提的是,在智慧產權當中,最常被抄襲的是文字,包括小說散文、報章雜誌等文字創作。當然,大家平日都會閱讀書籍和各種文章,文字創作或多或少會受到別人的啟發,一篇文章跟另一篇文章有點相似確實也不足為奇。但學習別人的寫作精髓,並不是說可以理直氣壯、大條道理去大面積、大範圍抄襲別人的文字創作,尤其是抄襲別人的東西去謀利,性質更為嚴重,是不能容忍的。意見可能只有幾種,但表達方式卻有千萬種,所以兩篇作品絕不可能長得太相似。智慧財產權是一定是捍衛的,抄襲別人作品是要受到讉責的,但可怕的是,面對抄襲的指責,不少人卻拿起「天下文章一大抄」這句話作為擋箭牌。
    天下文章照抄 不合時宜
    老實說,「天下文章一大抄」這句話絕非鼓勵大家一字不漏地抄襲,也不是鼓吹大家原封不動地移植別人的東西,而是可以學習別人作品的優點。盜取別人的智慧創作,猶如偷竊別人的金錢一樣,但可惜社會普遍價值觀是重有形財產輕無形財產,尤其在澳門,智慧財產權不被重視,侵權者、抄襲者付出的成本太低,以致原創作品可以被瞎用瞎抄。原創、創意不僅是文化產業最基本要素,而是各行各業的最重要要素。近年政府庫房水浸,不少行業得到當局大手筆「揼水」支持。但一個行業能否蓬勃發展起來,並非單靠金錢資助就能成事,而要靠創新創意。如何激發大眾的創意、令社會尊重智慧產權,才是特區政府要多思考的地方!         
                              *雲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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