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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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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指查找癥結尋求解決非法旅館情況
國歌法不影響新聞自由

    【特訊】研究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工作小組日前召開首次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17)日表示,不論最終分析結論是非法旅館刑事化與否,小組的目標都是透過分析檢討,查找問題癥結並尋找解決辦法,冀最終處理現時非法旅館的情況。
    研究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工作小組協調員,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擔任,她在下午出席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後接受傳媒訪問。她表示,小組首次會議中,主要由執法部門代表介紹執法情況及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會議對制度和相關情況進行了梳理。小組下一步爭取盡快約見關注團體和法律專業團體,共同探討非法旅館的問題,小組聽取意見和進行分析後,將於其後再召開第二次會議。
    陳海帆稱,小組需充分檢討和分析後,才能對非法旅館刑事化與否得出結論,不論最終結論如何,政府的目標都是希望尋求解決辦法處理非法旅館的問題。其中,檢視現行行政措施是小組重點研究的一部分,包括如何加強行政措施和執法力度;小組也會就業主是否需承擔連帶責任聽取意見。
    對於執法部門面對的困難,如通過各種法律途徑也無法接觸有關單位的業主、承租人或經營者,陳海帆指,部門已盡了最大的能力執法,相信執法部門在現階段會互相配合採取行動打擊非法活動。
    另外,立法會目前正細則性審議修法《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對於有團體關注法案中有關政府可要求新聞媒體配合開展國歌宣傳的條文,陳海帆回應時表示,條文不會影響新聞和編採自由,條文所指的責任和義務是指向政府的,是指政府有責任做好國歌的宣傳,傳媒則是配合政府的宣傳工作,她期望雙方共同做好國歌宣傳教育,加強廣大市民對國家的情懷。
    她強調,條文不屬強制性,也沒有任何處罰,只屬法律宣傳的一部分,宣傳背後的具體內容,是希望通過傳媒平台向市民宣傳國歌的奏唱禮儀與國歌的故事。至於宣傳方式,政府與傳媒機構過往在法律宣傳工作上,已建立了非常良好的溝通合作機制,政府會按此機制做好國歌宣傳工作,包括在與傳媒充分溝通下,刊登平面宣傳資料和播放宣傳片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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