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偉霖期望政府完善土地法釐清歸責問題
邀港學者分享土地法制
【特訊】土地管理策略協會昨日舉辦「香港與澳門的土地法制:歸責機制的完善學術研討會」,邀請香港大學法學院三位專家學者來澳交流及分享意見,期望澳門特區借鏡完善現行《土地法》歸責問題。土地管理策略協會主席關偉霖稱,希望政府完善《土地法》,釐清土地個案中歸責與不歸責的問題,妥善處理土地問題個案,以免造成社會撕裂。
昨午研討會假世貿大廈蓮花廳舉行,關偉霖、房地產聯合商會會長吳在權,以及法律界、銀行金融界、房地產業界等約五十多人參與。講座邀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終身教授張憲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及吳世學擔任主講,分享香港土地法制有關歸責機制的問題及對澳門土地法制的意見,共同探討完善土地法制的歸責機制。
關偉霖表示,自新土地法實施以來,引發的紛爭從沒停息,尤其是新土地法的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二十五年土地批租期屆滿後不得續期,導致不少批租期屆滿未完成發展的土地被收回,大量土地進入司法訴訟,土地利用發展停滯不前,情況嚴峻。他稱,房地產建築業是本澳的第二產業,若土地法律出現問題,將對澳門建築業造成很大的影響,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在不理解的情況下卻步,影響本澳的經濟發展,希望政府完善土地法,釐清土地個案中歸責與不歸責的問題,妥善處理土地問題個案,以免造成社會撕裂。
張憲初表示,澳門在二零一三年修改土地法,基於善意考慮增加強制公開招標、限制改變批地用途等,但因立法不夠周全及全面,導致新法實施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土地二十五年批租期屆滿後不得續期,有沒有例外情況,是否要引入歸責機制,土地未依期完成發展歸責於政府是否需要賠償,收回土地程序如何進行、土地收回導致的司法訴訟如何處理等,澳門需總結經驗,以及借鑒香港的經驗,完善有關法律,不要把問題政治化。
吳世學表示,澳門特區政府將二十五年臨時批租期屆滿的土地收回,不僅對未完成的項目有影響,亦影響對銀行業及購買樓花的市民,建議修改土地法,若土地未能依期完成發展不可歸責發展商,政府可批准中止計算批租期及最後一次延長土地利用期,給一些時間讓發展商完成項目,相信更有助澳門城市規劃發展,亦更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