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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2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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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託將百八萬人幣攜帶過關交給事主
莊荷夫婦欲私吞被揭發

    【特訊】一名任職莊荷的夫婦涉嫌受他人委託,攜帶二百二十萬港元現金到內地,但疑有人利用對方信用將款項侵吞。司警接報調查後,將該對夫婦拘捕,起回大部份的贓款,有人拒絕合作,否認作案,司警正就案件作出跟進。
    被捕的夫婦均姓李,本澳居民,丈夫三十三歲,妻子五十歲,兩人於同一博企任職莊荷八年,現涉及信任之濫用被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的男事主為一名內地居民。
    司警表示,於上月二十八日,案中男事主在本澳台山某銀行兌換一張二百二十萬港元的工程費支票,當提取現金後,便聯絡之前曾協助事主匯錢的一名內地男子,要求協助將該筆巨款換成人民幣帶回內地,經商議同意兌換一百八十四萬元人民幣。由於該內地男子身處內地,遂委託相識的李姓男子代為交易,並協議會合時,並持一張指定編號的二十港元紙幣作記認。
    司警又表示,同日下午五時,事主到達關閘附近等侯,未幾,李姓男子出現並展示一張二十港元紙幣,但被發現編號不同,及後經向該內地男確認李姓男子是收款人。事主便把該袋二百二十萬港元現金給予李姓男子,相約數小時後在拱北某酒店附近交收。但李姓男子疑挾巨款失去聯絡,事主於上月二十九日向司警報案。
    司警經調查鎖定目標,於上月三十一日在關閘附近拘捕涉案的李姓夫婦,探員在兩人身上及住所起出合共二百零六萬港元現金,以及七千一百元人民幣,同時在李女身上起出上述用作確認身份的二十元港元紙幣。被捕夫婦拒絕合作,聲稱無去過收款現場,但無法解釋為該筆巨款的來源,而事主亦認出李姓男子與其交收過。司警翻查「天眼」證實李姓男子有與事主交易,司警正就案件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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