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倡制定兒童權益保障綱要法
【特訊】街總發布「關於本澳兒童權益保護」之報告書,認為澳門社會在保護兒童權利普遍認知不足,現行法律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刑罰過輕,性教育推廣亦缺乏統一的指引及評估,建議政府制定《兒童權益保障綱要法》,統一各年齡階段的性教育教材,同時提高性侵兒童的刑罰,以起阻嚇作用。
街總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關於本澳兒童權益保護」之報告書。街總指出,社會僅在發生涉及兒童的犯罪時,對兒童權益的保護才較為關注,始終未能形成風氣,建議制定《兒童權益保障綱要法》,同時有必要提高有關刑罰,以及研究針對兒童制定一套聯防機制。
街總引述保安司公佈今年首三季的罪案統計,涉及到兒童的性侵犯案件有十八宗,同比升幅逾六成三。另一方面,「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案件亦有大幅上升的趨勢,已偵破五十九宗。街總對比兩岸四地在兒童保護上的區別,發現澳門刑罰始終較輕,指出本澳在性侵兒童的徒刑為一至十年不等,較香港最高刑罰終身監禁和內地監禁十年以上的刑罰為輕。街總又認為社會對保護兒童權利普遍認知不足,在性教育推廣方面缺乏統一的指引及評估。
針對情況,街總副理事長謝美玲建議制定《兒童權益保障綱要法》,保障兒童權益,尤其有必要提高對針對未成年人士進行犯罪的刑罰,以阻嚇問題發生。她強調保護兒童需要社會共同努力,需要強化結合政府、學校、社團、家庭四方的宣教機制。盼政府正視漏洞和不足,研究針對兒童制定一套聯防機制,讓四方都能夠清楚瞭解其責任,無縫接軌地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謝美玲亦建議政府應制定不同年齡階段的性教育指引,或統一相關教材,並對其及其所屬學校作出評估,增強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她又希望加強規管教育場所,包括加快修訂《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加強監管接送中心的權限,令到這些場所在完善監管的情況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