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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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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公寓入住條件需釐清 配套宜再優化
蘇文欣:可參考社屋作指標
    【特訊】特區政府將興建一千八百個長者公寓單位,有時事評論員認為當局應先釐清長者公寓的入住條件,並建議收入和租金水平可參考社屋的機制。而有社諮委則期望能優化長者公寓設計配套,如設有多功能室,定期舉行活動、興趣班等,讓長者生活有所寄托。
    民众建澳聯盟昨日舉行民眾講壇探討長者公寓,時事評論員蘇文欣、北諮委許龍通、民聯智庫理事長陳冰冰、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吳超偉出席主持論壇。
民建聯指出,興建長者公寓計劃,是今屆政府施政的一個亮點,按照構思將以出租方式,解決住在唐樓、生活質素較差的長者居住問題。長者可以出租本身居住的私樓單位,選擇租住有電梯的長者公寓,讓出行更便利。早前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透露,將會興建一千八百個長者公寓單位,公寓只有一種房型,為三十八平方米,足夠保證兩人居住,預計二零二三年年尾完成。
    蘇文欣認為,長者公寓是不錯的構思,能讓長者原居安老,也具備配套設施,問題在於入住資格。他指出,長者公寓的原意是讓低收入或弱勢群體的長者優先入住,但現時公寓的標準不低於酒店客房,加上公寓的配套設施,運營費相當昂貴,相信租金會較高,低收入長者未必能符合。他認為當局應先釐清長者公寓的入住條件,並提議政府先開展研究,了解未來五至十年,究竟有多少長者需要入住長者公寓。對於收入和租金水平,蘇文欣建議可用社屋作為參考指標。
    許龍通表示,對於入住標準,特區政府初步考慮居住唐樓和出行不便的長者得分會較高,有不少長者反映想入住公寓,但擔心不符合條件未能受惠,當局宜再細化有關計劃。他又建議當局能在公寓騰出空間設置多功能活動室等,舉辦興趣班例如插花和織毛衣,讓長者在生活上有所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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