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冀智慧手段提升乘客參與度
特區政府早前與兩間巴士公司簽訂六年的新巴士合同,並將於明年元旦生效。新合同內容提出以定額資助方式資助兩巴士公司,增設尖峰時段特班車安排,並引入處罰機制及提升公眾對巴士服務的評價的參與度。身兼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婦聯副理事長呂綺穎認同新巴士合同提出的內容,認為一定程度回應社會訴求,為兩巴士公司帶來更大的靈活性和自主性,相信有助提升巴士整體服務,同時建議適時公佈更多合同細節,並且利用智能手段加強乘客對巴士服務的參與度。
呂綺穎表示,本澳上半年總乘坐巴士人次達七千萬人次,日均乘車人次達三十八萬,可見巴士服務為居民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因此服務質素和營運備受廣大居民關注,尤其對於巴士公司的財政支援以及服務監管方面更倍加重視。她指出,現時新巴士合同提出,規定對巴士公司採用定額資助的方式作財政支援,對資助設置上限,改善過往出現超額資助的情況,亦間接賦予巴士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對巴士班次調控及特班車安排均有更大的自主性,相信有助應對尖峰時段巴士調配。另一方面,合同更設有處罰機制,政府可根據服務指標的評級,對相應的資助金額作出扣除,使巴士公司要嚴格監管服務質素,同時提升公眾對巴士服務評價的百分比,作為對巴士服務評級的主要指標之一,從而增加服務使用者的參與度,提升兩巴之間的良性競爭。
呂綺穎指,就新巴士合同續約問題上,特區政府一直致力優化及改善巴士服務問題,在目前合同公佈的內容中,能體現出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原則,以居民的得益為依歸,值得肯定。然而,為了更好地配合新巴士合同的內容,她提出幾項建議:一、為進一步提升乘客對巴士服務評價的參與度,建議增加移動式巴士評價功能,如使用手機應用程式,讓每位乘客可在使用巴士服務後進行評分或提出意見,成為巴士公司的服務指標參考,提升乘客參與度;二、為加強巴士公司的積極性和競爭力,建議除了設有處罰機制外,同時可考慮設有獎勵機制,鼓勵兩巴士公司提供優質公共巴士服務;三、由於合同首三年是採用封頂形式,資助金額可減不可加,但三年後巴士公司可提出申請調整部分財政援助,建議政府設定相關調整財援的準則及標準,以釋除公眾對財援的疑慮;四、加強政府與巴士公司雙方協商和溝通,把相關巴士服務資訊透明化,為居民提供優質的公交服務體驗,共建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