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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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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帶津培訓計劃九月開辦

    【特訊】勞工局九月起開辦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和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符合資格人士可各參加一次,計劃的預算上限約四億三千六百萬元,包括僱員津貼及院校運作費用。另外,自由職業者可申請上限為十萬元的利息補貼,年補貼率上限為4%。當局估計合資格自由職業者約一萬五千人,預算開支為一億二千萬元。
    行政會完成討論《帶津培訓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減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的影響,經立法會通過第6/2020號法律《修改〈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後,特區政府制定行政法規,訂定參加帶津培訓計劃的要件及培訓津貼的發放安排。
    計劃分為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張永春介紹,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處於失業狀況,又或於二零二零年完成高等教育課程且處於失業狀況的澳門居民可參加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學員在完成課程並參加考核後的兩個月內,成功就業或自己經營業務,又或在配合勞工事務局的求職登記安排下仍未能就業,可獲發放培訓津貼六千六百五十六元。
    如學員因可歸責原因而未能配合勞工事務局的求職登記或職業配對安排,又或曾不接受聘用而未能就業,可獲發放培訓津貼三千三百二十八元。
    至於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張永春指出,符合規定的商號經營者或聘有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最多推薦五名僱員參加培訓,符合條件且沒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亦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參加。完成課程及參加考核者,屬處於無薪假的僱員或自由職業者可獲發放澳門元五千元津貼;屬僱主安排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且沒有降低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僱主可按推薦僱員人數計,每一名獲發放澳門元五千元津貼,上限五名。
    他表示,帶津培訓計劃將於本年九月起開辦,符合要件的人士可分別參加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與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各一次。整項計劃的預算上限約四億三千六百萬元,包括僱員津貼及院校運作費用。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自由職業者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張永春表示,為減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澳門自由職業者帶來的財務壓力,經立法會通過第6/2020號法律《修改〈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後,特區政府制定行政法規,向有需要的自由職業者提供銀行貸款利息補貼。
    張永春指出,在申請時已登記為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或持有交通事務局所發出的士駕駛員證且經核實從事的士客運業務的人士,可申請自由職業者貸款利息補貼,的士車主除外。凡於今年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獲澳門銀行批出貸款的自由職業者,可申請利息補貼,可獲利息補貼的貸款金額上限為十萬元,該筆貸款不得用於購買不動產或金融投資產品。
    提供利息補貼的年期,由貸款動用日或授信額度起始日起計最長兩年,年補貼率上限為4%,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受益人實際支付的利息金額。利息補貼申請期由法規生效日起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補貼款項將透過澳門基金會經貸與銀行直接存入受益人的帳戶。估計合資格自由職業者約一萬五千人,預算開支約為一億二千萬元。
    張永春指出,若然受益人不遵守合作義務、貸款用途不符合規定或自許可給予利息補貼之日起計滿三個月仍未動用貸款或使用授信額度,又或出現延遲償還貸款本金或利息逾六個月等情況,金融管理局將取消利息補貼,受益人須返還不當收取的補貼款項,否則將進行強制徵收。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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