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
香港國安法是以法治亂良藥
中央將大部分案件審訊交予港是尊重「兩制」做法
【香港中通社7月5日電】(記者 李明珠 王姝)香港國安法正式刊憲生效。多名香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5日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香港國安法是一劑“以法治亂”的良藥,中央將大部分案件審訊權交予香港,是尊重“兩制”的做法。
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5日舉辦“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法律研討會”,主題為“如何睿智地處理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在研討會上表示,維護國家安全事權在中央,香港能處理相關事務本來不是理所當然。現在香港能夠處理絕大部分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是中央對“兩制”的尊重。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區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表示,國安法是一劑以法治亂的良藥,立法定能恢復香港經濟和社會安寧。
香港國安法就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作出明確說明及處罰規則。
就此,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舉例說明,在香港舉行“公投”,根據“公投”結果指香港決定“獨立”,然後爭取世界各國支持,即屬於構成分裂國家罪。而修例風波期間,有人衝擊香港立法會進行打砸破壞,致使其不能履行職能,這已經觸碰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界線。
早前,有人質疑由特首委任法官負責處理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有損香港司法獨立。香港特區政府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國家安全顧名思義是國家問題,香港有重要的責任,履行和執行憲法的任務。香港的法官雖然由特首委任,但需要經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挑選指定法官處理香港國安法的相關案件,認為做法合理。
一同出席研討會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也表示,香港回歸祖國23年來,一直未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立法進展並不順利。去年的黑暴事件重創香港的經濟,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相信會對香港恢復經濟發展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