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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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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柱銘等十五人
涉未經批准集結罪提堂


   【 香港中通社5月18日電】(記者 王姝)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人,被控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所有被告獲准每宗案件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
  下午1時許,多名警員在場戒備,被告陸續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控罪涉及去年8月至10月,港島區及九龍區三次未經批准的遊行,15名被告分別被控8項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
  案件於下午3時20分開庭,法庭首先處理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案件,3人涉嫌在去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法官批准申請,3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另有3宗案件涉及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未經批准遊行,所有被告均被控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而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李卓人、何秀蘭等5名被告,分別被加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公告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的交替傳票控罪。
  被告暫毋須答辯,所有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等候轉介文件到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獲准每宗案件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
  當日,百餘名市民聚集法院外,手舉“法律嚴懲黑暴黑手漢奸肥佬黎”“重判黎智英 聲討政治黑暴黑手”的橫幅,高呼“打倒漢奸 打倒賣國賊”等口號,強烈要求法院嚴懲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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