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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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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導演鈕承澤涉性侵
 一審判有期徒刑4年 

     【香港中通社4月14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4日判處鈕承澤有期徒刑4年。鈕承澤律師表示將提起上訴。
    鈕承澤被控於2018年11月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去年2月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鈕承澤,並以他犯後卸責、態度難認良好,建請法院處3年4月刑期。
    法院一審重判4年刑期,鈕承澤在法院審理時做無罪答辯,強調沒有犯罪故意。他的律師主張鈕承澤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請求法官宣告緩刑。
    性侵案爆發後,鈕承澤曾表示和被害女子互有好感,劇組女主管甚至出庭為他作證。據指出,鈕承澤事後還曾拿出數百萬元新台幣補償被害女子,但女子依舊不原諒。
    法官指出,事發當天,被害人並非因為男女情感因素前往鈕的住處,且無留宿意願,鈕承澤強制性交的過程中,被害人早將排斥、不願意的心態展露於外,鈕卻以2人存有情愫辯解,辯詞不可採信。法官認為,鈕利用媒體塑造與被害人之間有情愫,且於審理中,藉由和解書試圖營造被害人案發時並沒有拒絕為由,暗指被害人主動獻身,欠缺性別平權意識,難認有悔悟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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