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續審議非高教私校法案
【特訊】立法會二常會審議《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學校若突然暫時停止運作,可安排學生到差不多類型的學校插班,現時全澳仍有1.7萬個學位。罰則方面,文本建議辦學實體違反本法律的違法行會被罰款50萬至100萬元,由學校支付,政府代表指被罰會有紀錄,將來學校要申請教育發展基金特別批給時,當局可能不批准相關申請。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細則性審議《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對於學校運作期間若突然暫時停止運作,教青局在暫時行政介入期間會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學生利益,可安排學生到差不多類型的學校插班。
陳澤武指,雖然本澳未試過學校突然暫停運作,但政府有預案,全澳學校合共有2,500班,每班理論上可有35人,現時每班約28人,即仍有1.7萬個學位,若1,000人的學校暫時停辦,當局仍可安排學生到差不多類型的學校插班,讓學生繼續學習。
校董會運作方面,法案建議校董會成員履行職務的報酬及支出不納入學校開支,即會由辦學實體支出,政府舉例曾有校長退休後在校董會仍有職位、人工較高,故認為校董會成員的的報酬及支出納入學校開支不公道,但認為車馬費、茶點費等可以納入學校開支。
罰則方面,文本建議辦學實體違反本法律的違法行為會罰辦學實體,但經研究,大多數辦學實體為非牟利,且罰款高達50萬至100萬元,根據經驗由學校支付。有議員提出,政府資助學校,學校犯錯罰學校,政府再取回相關款項,此方式是左袋罰落右袋,政府代表認為有阻嚇作用,因被罰會有紀錄,將來學校要申請教育發展基金特別批給時,當局可能不批准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