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高中社會人文科目拆分四科
【特訊】特區政府將對本澳初中和高中的原有課框中的社會與人文科目拆分為歷史及地理科、藝術則拆分為視覺藝術及音樂科,四科須獨立分科和必修,取代原有綜合的社會與人文、藝術。基本學力要求亦會有相應的修改。有關規定是政府為進一步培養學生對國家和澳門的責任感,加強中學生歷史、地理、視覺藝術和音樂的教育。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進一步培養學生對國家和澳門的責任感,加強中學生歷史、地理、視覺藝術和音樂的教育,經諮詢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意見及建議,制訂了《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建議修改《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的附表三「初中教育課程計劃表」及附表四「高中教育課程計劃表」,明確澳門學校的初中和高中兩個教育階段的歷史、地理、視覺藝術及音樂四科,須獨立設科和必修,以及各科目的教學活動時間。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2020/2021學校年度起分階段實施。
同時,為配合《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的修訂,特區政府建議修改現行《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法規。為此,制訂了《修改第10/2015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建議,「基本學力要求」在初中和高中教育階段按歷史、地理、視覺藝術、音樂分科獨立訂定,以取代原有按綜合的社會與人文、藝術的訂定方式。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2020/2021學校年度起分階段實施。
教青局局長老柏生表示,是次修改對總課時沒有增減,目前有十五所學校在社會與人文科目並沒有分科,其中十二所學校可在下個學年配合分科、有三所學校反映需克服師資的困難;一所學校尚沒拆分藝術科目,可在下個學年配合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