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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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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促全面審視公職外聘個案

    【特訊】廉政公署昨日發佈「有關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舉報」及「中葡經貿論壇輔助辦公室聘請內地翻譯人員」的調查結果,指出前者被舉報的大部分內容無法證實或不構成違法,但非公開招聘的做法不符合公平及公開原則;後者令人對其招聘的合理性產生質疑,值得部門檢討並改善。
    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兼該會公共行政改革關注組召集人李良汪指出,根據《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規定,公共部門可透過個人勞動合同方式聘用澳門特區以外的人士,但前提是有關專業人員難以在本地聘請或擬聘用的人員具有特別才能。他認為,政發局個案中涉及的招聘爭議主要有兩點,一是挑選及聘用的外聘人員都是部門領導所認識,雖有組成典試委員會及進行考核等甄選程序,但仍難免引起任人唯親的質疑;二是除專業研究人員外,還包括在未有充足理據下,聘用一般會透過公開方式招聘,且非屬本地短缺的行政及財政人員。
    至於中葡經貿論壇輔助辦公室個案方面,他認為聘用理據可以接受,且相對政發局個案而言,有關部門是致函國內兩所大學要求校方推薦考生,過程中亦有透過一系列考核方式進行甄選,一定程度減少任人唯親的質疑;關鍵是如何得出本澳缺乏「普葡」翻譯人才的結論,對聘用的合理性造成影響。他表示,雖然現行法律容許部門招聘澳門特區以外的專業人員,但制度屬特別情況,即一般情況下部門應優先並儘可能招聘本地人員。他促請各部門引以為鑑,尤其有外聘人員的部門更應完善並檢討相關聘用標準。
    綜合上述兩個案及其收到有關公職外聘的投訴,他批評部分部門使用有關制度不嚴謹,甚至有濫用之嫌;而且不同部門有不同做法,引起社會質疑,促請政府成立專責小組,全面審視近年入職的外聘人員個案,釋除社會疑慮,確保公開、公平等公職招聘核心原則,並建議行政公職局制定外聘指引,避免「五花八門」的外聘聘用方式。
    李良汪又建議日後各部門在擬聘用外地專業人員前,應先透過相關職能部門或專業機構了解有關人員是否緊缺,例如人才發展委員會的人才資料登記系統、公職局的公職就業登記系統和人才資源資料庫,以及相關專業組織或社團等,儘可能透過各種渠道了解並確認有關專業短缺後,才考慮招聘外地專業人員。另外,他再次促請各部門定期在網頁公佈包括外聘公職人員在內的人資統計數據,增加透明度,減少社會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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