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總體規劃須優化跨部門協作
政府日前公佈“關於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體規劃草案事宜”,提出十一個目標及委任跨部門委員會成員。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草案涵蓋不同範疇的規劃目標,與全澳居民息息相關,政府在制定過程中,除按照各部門職能加以落實,更應以社情民意作為編製草案的基礎,使總體規劃與居民的願景相符合。
憂跨部門協調機制成效
有意見指出十一個目標當中,部份職能涉及其他部門,但未有相關代表參與在委員會當中,擔心編製工作受到影響。李良汪表示,根據《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工務局局長可邀請其他公、私營實體的代表參與跨部門委員會的會議,相信這方面問題不大。但他指出,“過去即使由主要官員統籌及協調跨部門委員會,仍會出現‘隔局如隔山、跨司如跨海’問題,影響施政效率。而根據相關規定,工務局局長負責協調跨部門委員會的工作,但可唔可以有效協調其他同為局級的部門代表,按照政府往績,係令人幾擔心。另外,委員會有部門代表只係廳級主管,甚至係高級技術員,返到相關部門後仲要將意見層層上呈,一來一回咁溝通,可能要用唔少時間先可以做到決定,工作效率可能會有影響。”
另外,政府曾表示將解散運輸基建辦公室,改組成立輕軌運營公司。他指出,跨部門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三年,當中亦包括運建辦代表,這是否表示三年內運建辦不會解散?還是當出現上述情況時,運建辦代表將會退出委員會?上述問題不但與委員會運作有關,更可能影響總體規劃的落實。
加快進度並廣納民意
他指出,澳門總體規劃與全澳居民息息相關,倘大方向及綱領性的規劃工作稍有不足或出現偏差,將直接影響日後各項施政,促請各部門除按自身職能及相關法律執行工作,更需配合各施政領域未來發展規劃的戰略部署。因此,在制訂總體規劃過程中必須廣泛了解社情,吸納民意作為基礎,以符合本澳長遠的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