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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8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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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持續提升居民意識官民合作預防家暴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兩周年,婦聯勵苑庇護院舍主任助理兼心理輔導員唐伊韻表示,去年勵苑入住的婦女為90人次,兒童60人次,刷新了勵苑服務人次新高。從接觸的個案中可發現到,受虐婦女主要以跨境婚姻家庭的新來澳人士占多數,她們在澳門的家人支援較弱,加上對新環境的社會資訊及法律保障認識不足,一旦面對家庭暴力,尤其遭受言語恐嚇﹑社交限制﹑就業限制或電話騷擾等這類形式的較難取證的家暴行為時,她們不懂得如何向社會機構求助,婦女甚至擔心舉報會失去澳門居留身份,或被迫與子女長期分開而啞忍暴力。
    唐伊韻指出,《家暴法》實施以來,公共部門及民間團體的合作更趨緊密,包括熱線服務,跨部門通報合作,增強信息傳遞及策略介入的分工合作。現時院舍為受虐婦女及其子女提供專業的輔導及多樣性的活動,增強婦女及其子女的正向情緒,解決生活問題的能力和信心。她表示,對於年齡較小的家暴目睹兒童,有需要時會交由公共部門或民間機構協助進行遊戲治療或藝術治療,以助其減低情緒困擾。
    另一方面,唐伊韻提到勵苑除緊急庇護服務外,現時亦承辦了中途院舍服務,為由高風險轉至低風險家暴危機的婦女及其子女提供過渡性的支援服務,讓其能為回歸社區生活做好更充足的準備。以實際服務經驗來看,受虐婦女大多呈現低自尊、低社經地位或在澳人際支援欠缺等,即使家暴危機降低後仍需要有一段時間作身心適應準備,以循序漸進的步驟規劃生涯,在過去入住的個案中已有成功案例,較穩定地開展新生活。
    唐伊韻又指出,去年入住庇護院舍的婦女,攜同十三歲以下子女入舍的比例有所上升。事實上,不少受虐婦女因家暴暫時離開家庭,但往往因為需要照顧子女,而無法如常上班而影響經濟收入。對此,她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如安排輪更工作的受虐婦女暫時的固定更次或彈性上班,減少她們遭受施虐者滋擾,以及能更好照顧子女。
    為了加強社會對防治家暴問題的重視和支援力度,唐伊韻認為政府以及民間團體持續透過社區宣傳教育等方式,例如公共交通工具﹑媒體廣告,提供求助資訊,提升市民主動求助意識,包括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家傭以及鄰居等,一旦發現家暴,可主動提供協助代為舉報。
    另外,她建議有關部門能夠繼續提升前線人員的專業培訓,例如學校輔導員、老師、社工、心理治療師、警方、醫護人員等識別家庭暴力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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