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安法立法是為了打擊犯罪源頭市民贊同
預付卡實名制分期執行
【特訊】澳門論壇探討正公開諮詢的《網絡安全法》,多名市民贊成本澳有需要立法防止網絡罪案發生,但希望當局做好監管工作。司警局電腦法證處處長陳思晶稱,立法是為了打擊涉及網絡犯罪源頭。諮詢文本建議對違法者因應嚴重性科處罰款五萬元至五百萬元,有市民希望說明相關標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稱,未來根據實際情況和違法程度、是否故意或疏忽、以及對市民影響等訂定。郵電局資訊科技發展處代處長李廣亮稱,預付卡實名制考慮分階段執行,初期會以短信通知用戶,並會考慮以電子形式等便捷市民。
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正諮詢訂立的《網絡安全法》。郵電局資訊科技發展處代處長李廣亮稱,日本早於2000年已實行電話實名制,當地用戶每日收到的垃圾短訊,亦由2003年的1.8個,減至2005年的0.02個。至於使用中的電話預付卡過渡問題,日後若實行實名制,會分階段執行,亦會提前以短訊通知使用者,同時考慮採取較便民的電子實名認證方式。
多名發言市民支持訂立《網絡安全法》,但擔心資料外泄問題,希望當局做好監管工作。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楊崇蔚表示,推行電話實名制後,售賣預付卡的店舖在處理個人資料時需要遵守個資法,個資辦會加強宣傳及巡查。
他認為,若沒有適當實名制登記,本澳或會被犯罪份子利用,攻擊其他國家及地區,所以做好有關工作不單是保護澳門自身利益,同時是全球責任。楊崇蔚稱,近年世界各地發生很多網絡安全事件,涉及用戶資料庫外洩,從居安思危角度,本澳有需要進一步做好網絡安全工作。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陳軒志表示,《網絡安全法》並非刑事管理,而是以防範為目的的行政管理制度,確保有關機構在日常運作時妥善處理網絡安全問題。對於不遵守網絡安全義務的情況,按不同程度處五萬至五百萬的罰款,將來根據違法程度、故意還是疏忽、對市民影響等因素訂定。
諮詢文本建議,在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將互聯網地址與內聯網地址轉換對應關係的日誌保存一年。司法警察局電腦法證處處長陳思晶解釋,此舉旨在保存上網時間、IP地址等,以便追蹤網絡攻擊時來源,網民的互聯網數據、所發表的內容等均不在此保存範圍。陳思晶稱,由於電話號碼會綁定微信等支付方式,若電話實名制,可增加犯罪成本,達到一定打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