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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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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方式教唆他人顛覆分裂國家將獨立成罪
通訊截取措施遏止禍害

    【特訊】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展開公眾諮詢,司警局局長薛仲明表示,諮詢文本建議引入「情報通訊截取」措施,是預防性的情報蒐集,希望第一時間阻止禍害發生。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指,期望能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有助完善及充實文本內容。至於修法新增「教唆或支持叛亂」獨立成罪,曾翔表示,目前刑法典未能有力回應單獨教唆犯罪行為,因此政府建議強化,將不論任何方式教唆他人作出叛國、顛覆活動、分裂國家行為都會獨立成罪。
    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邱庭彪、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煥江、司警局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出席澳門講場探討修改《國安法》。
    薛仲明表示,近年國際和周邊安全形勢發生大變化,外部勢力變本加厲,並以非暴力的不法手段實施,本澳於2009年實行的國安法不能滿足今時今日面臨的挑戰,故本澳有必要與時並進,滿足維護國安需要。政府希望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和團體意見,集思廣益制定草案文本。
    有市民提出「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已生效,為何修改國安法仍要引入「情報通訊截取」措施。薛仲明表示,通訊截取法律制度是賦予當局在偵查過程中蒐集證據;而「情報通訊截取」是預計國家安全受到威脅,而這些威脅極具隱閉性,有關措施是預防性的情報蒐集。薛仲明表示,當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發生後,對國家或特區的傷害是無法彌補,不少國家也有採取「情報通訊截取」第一時間阻止禍害發生,使破壞減至最低。
    亦有市民關注本澳的反間諜工作。薛仲明表示,2020年司警局修改了組織法,設立專責調查國家安全案件的部門,包括行動支援、情報分析、案件研判、協助後勤等工作,相關人員也受過反情報、 反間諜、反截取等專業培訓,希望市民放心。
    曾翔表示,是次修法遵循4大原則、5大方向和 6大重點,包括在堅持本澳自身法律傳統下,以及尊重和保障法律和適用在澳門人權公約規定對居民的權利和自由的保障下,對法律作出修訂;也有修訂部分罪行的規定,新增「教唆或支持叛亂」罪,也新增現時行之有效的訴訟措施和調查手段用於國安犯罪上。
    曾翔表示,雖然是次修法諮詢沒有列明條文,但諮詢文本已有把修法方向、框架、內容構思列出,認為以此方式能更好地聽取意見,有助於完善和充實文本,且根據公共政策諮詢指引是無需有具體文本。當諮詢期過後,政府會於 180天內提交報告,再草擬法案條文,之後經行政會討論後,便送交立法會,屆時一定會公開條文,市民仍可就條文提出意見。
至於修法新增「教唆或支持叛亂」獨立成罪,曾翔指,目前刑法典對於教唆行為未有要求在公然或私下教唆,未能有力回應單獨教唆犯罪行為,因此政府建議強化,將不論任何方式教唆他人作出叛國、顛覆活動、分裂國家行為都會獨立成罪;他強調政府並非將現時法律無規管行為標籤為教唆,而是將行為獨立處理。
    邱庭彪表示,市民毋須擔心容易觸犯法例,要有故意意圖才可構成犯罪,只要心中未有犯罪想法就不用怕,本澳法律制度完善,市民可對之有信心。本澳除執法部門外,還有檢察院判斷是否能歸罪再作檢控,在有判決後,法院亦設有3級上訴機制,且市民有辯護權,律師可介入為市民辯護。
    李煥江稱,本澳重視市民基本權利,如刑法典中的罪刑法定原則等,要構成犯罪須符合所有主觀及客觀要件,若市民未有做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居民不會因單以思想而被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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