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有共識才考慮立法禁止商業動物繁殖
持牌獸醫才可回澳註冊


【特訊】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案,獸醫除要擁有學士學位外,亦要取得外地獸醫執業資格,才可回澳註冊。市政署指現時公共部門有40名獸醫,私人診療場所獸醫約54人,當中約3分1為外僱。有議員提出將來應禁止售賣動物,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禁止售賣動物涉及寵物文化,需要社會共識,希望社會繼續討論,或法案生效2至3年後令社會有訴求和共識,屆時才考慮禁止商業繁殖。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案,未來獸醫除了要擁有學士學位外,亦需要取得外地的獸醫執業資格,才可回澳註冊為獸醫,註冊有效期 2年。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法案沒規定獸醫必須是澳門居民,仍可輸入獸醫外僱,但政府會優先考慮澳門居民就業。
市政署市政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表示,未來外僱只要取得當地執業資格,亦可來澳註冊從事獸醫工作。現時公共部門有40名獸醫,私人診療場所獸醫約54人,當中約3分1為外僱。
另外,張永春稱,醫療場所只要非設於住宅就可以,售賣場所必須設在登記為商業用途的舖位營運,而動物醫療和售賣不能在同一場所營運,至於繁殖和售賣要在同一場所營運則要視乎衛生和環境等。吳秀虹稱,根據日常巡查,8成以上動物診療和商業場所均符合法案要求,現有30間動物診療場所,1間不符合要求;商業場所有117間,8%不符合法案要求。
議員林宇滔提出政府有否計劃將來禁止售賣動物,以領養替代;議員梁孫旭對禁售意見有保留,擔心衝擊業界,變相令走私活動增加。張永春回應稱,禁止售賣動物涉及寵物文化,需要社會共識。他稱曾考慮禁止以商業為目的的動物繁殖,指出現時有營利機構利用流浪動物繁殖衍生問題,但暫時今次立法沒有禁止,希望社會繼續討論有關議題,或法案生效2至3年後令社會有訴求和共識,屆時才考慮禁止商業繁殖。多名議員關注為何立法沒有規管寵物美容店,張永春稱,寵物美容店不受規管,但若涉及售賣和寄養則需要領牌。
另外,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檔案法》法案,文本建議文化局可接受贈予或購買等方式推動收集具歷史價值的私人檔案,多名議員關注如何購買和定價。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稱,檔案需先由專家評定是否具有歷史價值,當局鼓勵公眾捐贈,法案亦賦予捐贈者可優先查閱和使用檔案的權利,若涉及購買,會參照具文物價值不動產購買程序,經諮詢文遺會意見,並尋找至少3間的專業格價公司作格價後,再向檔案持有人詢價,若認為價格合理會再徵詢財政局意見並開展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