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騙七人投資物業騙款五百萬潛逃內地
疑犯廣州落網移交司警
【特訊】一名姓何的本澳男子在任職地產經紀期間,涉嫌以投資物業及購買樓花為由,以偽造文件及串通一名姓林男子冒充樓宇業主,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八個月內,先後騙去七名本澳居民的投資款項及訂金,涉及金額合共港幣四百九十八萬三千元,姓何疑犯在二零一六年八月潛逃到內地,司警局透過國際刑警請求內地警方協助,日前廣東省公安廳通報司警局,在廣州成功緝獲何姓男子,並在昨晚移交司警局。
在廣州落網的男疑犯姓何,四十二歲,本澳居民,地產中介,內地警方於昨(十三日)晚七時半在關閘與拱北口岸間的地段,將嫌犯移交本澳司警。
司警局在二零一六年八月先後接獲七名本澳居民(五男二女)的報案,報案者表示,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期間,先後被一名何姓男子以投資物業及購買樓花為由,被騙去投資款項及訂金,涉及金額合共港幣四百九十八萬三千元。
司警接報後展開調查,證實詐騙案涉及五個物業單位,發現一名任職地產中介的何姓男子,先後向七名受害人以介紹投資物業、合作投資物業及購買樓花等藉口,並且偽造買賣合約文件及簽發支票作保證,並串通一名姓林的男子冒充單位業主進行欺詐。
司警在查出協助冒充單位業主的疑犯林姓男子後,已於在去年一月對林姓疑犯完成調查,並已將之移送檢察院偵辦,林姓男子現仍被羈押候審。
而姓何疑犯在二零一六年八月,即案發後不久已潛逃到內地,司警局透過國際刑警請求內地警方協助緝捕,日前廣東省公安廳通報司警局,在廣州成功緝獲何姓男子,並在昨晚移交司警局處理。
何姓嫌犯涉及五宗詐騙案包括:
(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以偽造兩份文件及簽發支票作保證,遊說兩名受害人合作投資物業,成功騙取兩名受害人合共港幣一百九十四萬元。
(二)二零一六年六月,何姓疑犯向一名受害人推薦購買氹仔一個樓花單位,並找來林姓男子冒充樓花單位的業主,安排雙方簽署買賣文件,成功騙取受害人港幣八十五萬三千元。
(三)二零一六年六月,一名受害人透過何姓疑犯購買一個住宅單位,當時何姓疑犯向受害人聲稱業主要加收訂金為由,騙取受害人現金港幣六萬元及一張港幣六十萬元的本票。
(四)二零一六年六月,一名受害人在何姓疑犯介紹下購買一個住宅單位,何姓疑犯訛稱代業主收取訂金,並出示一份偽造的樓宇買賣合約,成功騙得港幣一百二十三萬元。
(五)二零一六年七月,何姓疑犯向兩母女聲稱有一個位於黑沙環的「銀主盤」單位,銀行將以投標方式出售,底價是澳門幣二百六十八萬元,並曾安排兩母女前往單位了解,最終兩人出資澳門幣三十萬元由何姓疑犯代為投標,之後何姓疑犯再沒有出現。
司警表示,何姓疑犯除了上述五宗案件外,早前還涉及另一宗同類的虛假買賣鉅額詐騙案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被判三年三個月徒刑,法院並發出拘留命令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