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法獲立會一般性通過
產假日數調升至90日


【特訊】立法會一般性表決通過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建議將產假日數由現行七十日調升至九十日、僱員年假按年資遞增等,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指若法案最終獲通過,政府會考慮制定行政法規,為中小企業提供產假補貼。
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公開諮詢期共收集到約一萬份意見,結果顯示社會普遍認同修法方向,法案建議將產假日數由現行七十日調升至九十日,其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羅志輝指出,修法建議已兼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承受能力,達致勞資雙方利益的適當平衡,又指政府會考慮為中小企業提供產假補貼。
羅志輝表示,如果這個法案一旦獲得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成為了法律並且實施情況下,特區政府都會積極去考慮以行政法規的方式,去制定有關的補貼措施。而計劃中的補貼措施是一個長期性的補貼措施,和現行五十六日加到七十日的一個時限性的行政法規,要再延期的情況下才會持續,這個取態是有少許不同,這個我們建議是一個以行政法規的方式去制定一個長期性的補貼。
對於不少議員關注男士侍產假以及多胞胎遞增產假等問題,羅志輝指出,政府已經聽取到有關意見,下階段會再作檢討,至於有議員關注到法案過渡期問題,法案建議在明年初生效,有利於僱主計算員工情況。
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表示,而在現時生效中的34/2024號行政法規裡,是關於僱主支付產假報酬補貼計劃,亦都是到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結束,即是意味著如果這個法律生效後,日後的婦女只要在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分娩後,是會獲得新法律的一個保障情況。陳元童稱,參考前三年的產假補貼措施,平均每年補貼中小企的女僱員約二百四十人,推算未來產假補貼每年開支預算約四百四十萬元。
另外,修法亦建議引入按工作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起始年假日數為六個工作日,僱員年資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僱員年資滿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為十二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