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26年06月06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外賣登記制度實施逾四年
有效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特訊】市政署持續加強對從事外賣食品場所的食安監管,強化場所衛生要求。《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自2021年生效,截至今年5月中,本澳持有有效登記證明的外賣店共有4,267間,四年來共發現26間外賣店未獲發登記證明已向公眾開放的違法行為,依法須科以罰款澳門元二萬元。市政署持續透過巡查及抽檢計劃執行食安監管工作,2025年至今年5月中已對外賣店巡查及走訪超過3,650次,檢查場所整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場所營運條件及開業登記狀況等,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保障市民飲食安全。
    外賣店開業前必須完成登記
    市政署提醒業界,在開設外賣店前必須向市政署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才可向公眾開放營業,並須於實體店當眼處張貼登記證明;若透過互聯網或社交媒體作經營或推廣,亦須展示登記編號,以讓消費者識別。
    另外,外賣平台提供者亦須確保使用平台的外賣店已取得登記證明,並將其登記資料顯示於平台上。
    營運中的外賣店須符合營運條件,尤其須設防蟲防鼠設備;具備合規供水和排污系統;在室温下陳列食品,須設有防污染的展示櫃。而配製高風險食品如壽司、刺身或生食等,須設獨立專區以防交叉污染。一旦違反登記制度規定,可被罰款澳門元五千至三萬五千元。
    食安網設有專頁查找已登記外賣店
    市政署食品安全資訊網www.iam.gov.mo/foodsafety設有“已領有登記證明的外賣食品活動場所”專頁,市民可查閱已完成登記的外賣店商戶名單,揀選已登記的外賣店消費,保障食品安全。
    外賣店經營者可於食安網內的“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專頁,進一步瞭解登記制度的申請和場所規範,亦可致電食安專線2833 8181查詢。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