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專欄文章:加強統籌協調
深化行政立法互動

【特訊】法務局網站專欄“法改進程”發表文章,指出特區政府透過完善內外溝通協作機制,促進各施政範疇整體聯動,並深化與立法會之間的協同配合、良性互動,着力提升立法質量與效率,不斷提升特區依法治理效能。
文章指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視察澳門期間,對特區政府提出要“着力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強調“要把依法治理和擔當作為結合起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並明確提出要“健全政府和立法會協同立法機制”。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的重要講話精神,並遵循行政長官提出“法治澳門”的建設方向,特區政府透過完善內外溝通協作機制,促進各施政範疇整體聯動,並深化與立法會之間的協同配合、良性互動,着力提升立法質量與效率,推動法律體系現代化建設,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改善民生提供法治保障,不斷提升特區依法治理效能。
1. 加強內部統籌協調
建立跨範疇法律統籌機制
為進一步提升跨範疇法律統籌及協調,特區政府於2025年2月設立由行政法務司牽頭、各施政範疇代表參與的法律統籌工作組,全面強化各範疇在制定和執行立法規劃、確定重大立法項目及政策、法律執行檢討等方面的溝通協調,並對法律法規草案的政策協調及可操作性提供意見,以提高立法的系統性及實效性。
在優化立法程序及提高草擬效率方面,工作組已制定新的《法律及行政法規草擬流程指引及應遵規則》,並制定了《制定規範性文件應遵從的立法技術形式規則(補充事項)》,以改善立法技術,推進立法工作的科學化和規範化。
同時,按照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在法律統籌工作組下成立了檢討營商法規工作小組和澳琴一體化法律專責工作小組,有序落實相關立法修法項目,目前已完成《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及《修改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及第7/2017號法律〈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等的立法工作,有效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和澳琴規則銜接。
目前,特區政府正積極推動落實年度立法規劃,在立法項目諮詢及草擬工作上,充分發揮法律統籌工作組的跨範疇協調作用,使立法項目與其他制度協調銜接,並符合社會現實需要及具備可操作性。在完善營商環境法律制度方面,於本年度將推進落實多項立法項目,包括完成制定《廣告法》及《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完成草擬《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修改《消費稅規章》及《私立進修中心的法律制度》法案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此外,為明確未來立法工作的目標和鋪排,將編製2027年及2028年立法規劃,確保涉及整體公共利益、重大經濟民生事宜的法規能夠適時出台。
2. 深化行政立法互動
健全政府和立法會協同立法機制
為促進與立法會的良性互動,提高立法效率和質量,特區政府持續加強與立法會的溝通協作,主動與立法會做好法律提案的前期溝通,闡釋法案的立法原意和政策方向,讓立法會更好準備法案的分析及審議工作,並透過法案進度定期溝通機制,全面配合立法會推進各項法案的審議工作,共同推動特區法治建設。
今年進一步深化行政主導體制下行政和立法的協同機制,在制定立法規劃方面,特區政府在擬定向立法會提交的年度法律提案項目之前,將適時與立法會進行交流,聽取對有關法律提案安排方面的意見,尤其對涉及維護國家安全、優化營商環境、公共行政改革、產業適度多元發展、民生福祉及澳琴一體化建設等重點領域的立法需求進行評估,增強列入立法規劃項目的前瞻性和實效性,並讓立法會提早知悉及作出相應部署。
對於重要法律項目的草擬工作,尤其是各大法典的修訂,在相關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前,特區政府提案部門將與立法會技術團隊就法案內容作適當的技術交流。為保障立法形式的規範和統一,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將對立法工作中具有共性和普遍性的立法技術問題進行梳理,共同研究優化現有立法技術規則,持續提升立法質量。
未來,特區政府將秉持“法治澳門”的施政理念,持續加強與立法會的常態化溝通機制,以促進立法草擬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確保法律制度建設更精準回應社會發展需要,共同推動特區治理法治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