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批公司無充份利用或兩年毛收低於下限
政府可減博彩公司賭檯
【特訊】立法會二常會繼續討論修改博彩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稱,法案引入經財司可主動減少承批公司賭枱和博彩機的條文,包括無充分利用或連續 兩年毛收入低於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下限的賭枱。法案亦訂明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賭枱和博彩機總量,再由經財司去分配,當中會考慮本澳整體經濟情況、博彩業發展政策、承批公司經營狀況和投資情況,包括非博彩元素投入等因素。
立法會二常會續與政府代表審議修改博彩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指,法案新增了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的條文,將由行政長官於公報以批示訂定賭檯總數量上限,而各個場內的賭檯及博彩機數量則由經濟財政司批示批准,賭檯批給的準則視乎澳門整體的經濟情況、博彩業發展政策、承批公司的經營狀況、承批公司的投資的總狀況、以及現有賭檯及博彩機的狀況等因素。
議員關注賭檯總數量的檢討機制,陳澤武指,政府必定會檢討賭檯總數,但沒有提及具體時間。新增條文引入經濟財政司可基於以下原因,主動減少承批公司獲批的賭檯及博彩機的數量,包括一是有關賭檯及博彩機的年收入連續兩年未達到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毛收入下限。二是承批公司在期間沒有合理理由而未充分利用獲批的賭檯及博彩機。
議員關注衛星場問題,陳澤武指,文本建議「承批公司必須在其擁有不動產所有權的地方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政府清晰必須為承批公司擁有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不動產所有權,即使由子公司擁有也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