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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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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都市性和不都市化 商業區不作工業用途
澳將劃分為18規劃分區
 
  【特訊】本澳將劃分為十八個規劃分區,當中分為都市性地區和不可都市化地區,後者所佔的總面積為百分之十八。其中都市性地區將透過增設商業區,尤其於關閘、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內港、慕拉士大馬路等區域增強經濟活動的空間,帶動區域合作及口岸經濟的發展。此外,將商業區、工業區和旅遊娛樂區,納入經濟活動的土地使用類別,而慕拉士大馬路等劃為商業區,現時分散的工業用地將集中,而未來商業區土地規劃不再有工業用途。
    行政會完成討論《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張永春指出,本澳將劃分為十八個規劃分區,當中分類為都市性地區和不可都市化地區,後者所佔的總面積為百分之十八。
    在不可都市化地區方面,總體規劃維護澳門特區的山體、水體和濕地,以保護自然資源和具景觀、考古、文化或歷史價值的資源,並維護本澳的生態多樣性。在都市性地區方面,將透過增設商業區,尤其於關閘、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路氹邊檢大樓原址、內港、慕拉士大馬路等區域增強經濟活動的空間,帶動區域合作及口岸經濟的發展。
    同時,總體規劃將商業區、工業區和旅遊娛樂區納入經濟活動的土地使用類別。商業區主要用作商業和服務性活動的區域,例如辦公室、金融、零售、餐飲、會展,為經濟適度多元、新興及高端產業的增長創造條件,並配合居住區的設置,鼓勵居民原區就業,推進職住平衡。
    對於現時較為分散的工業用地,將集中設置於青洲跨境工業區、北安工業區、路環聯生工業邨和九澳工業區,以鼓勵產業升級和發展;同時,位於居住區內的原工業用地將釋放用作非工業用途,以逐步緩解工業與居住用地毗連所引致的社區問題,優化宜居生活環境。
    而考慮到現時較大型的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主要集中在路環區,總體規劃提出維持路環區的大型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並藉新城填海計劃,提出於東區-2、外港區-2和氹仔北區-1重點增加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土地分類及用途》行政法規草案。政府未來將按總體城規所定的土地使用功能的優先性訂定土地使用目的。都市性地區的土地用途分為七類,分別是居住區、商業區、工業區、旅遊娛樂區、 公用設施區、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以及公共基礎設施區。而不可都市化地區的土地用途只有生態保護區類別。
    考慮經濟活動的性質、城市發展的特定社會經濟需求、土地的特定使用、規劃參數及固有特性,都市性地區的7類土地將細分為 19個次類別,分別為1) H1類居住用地;2) H2類居住用地;3) C1類商業用地;4) C2類商業用地;5)工業用地;6) TD1類旅遊娛樂用地;7) TD2類旅遊娛樂用地;8)文化設施用地;9)政府機關設施用地;10)宗教設施用地;11)教育設施用地;12)社會設施用地;13)康體設施用地;14)衛生醫療設施用地;15)市政設施用地;16)基礎設施用地;17)道路用地;18)交通設施用地;19)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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