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相信升降機檢測人手不足質量難有保證
建議政府增加培訓課程
【特訊】《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提到升降設備每年至少檢驗一次,並規定責任人需分開聘請檢驗實體及維修保養實體。機電工程師學會指,本澳現有的機電範疇註冊工程師只有約170個,相信人手會出現短缺,檢測質量也難以保證,建議政府增加培訓課程。
《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建議未來所有升降機、扶手電梯和自動步行系統都必須分別有1間保養公司和檢驗公司負責,並且最少每年1檢。有市民稱,曾遇到升降機故障感到危險,認為因應保養和檢驗增加1成費用可以接受。亦有市民稱本澳部分升降機已使用20至30年,應該更換升降機。
機電工程師學會理事長馮德祥稱,全澳9,000多台升降設備,但900多名註冊工程師中,僅約170多人為機電範疇工程師,當中可處理升降機的人數更不多,相信人手會出現短缺,預計因需求量大,檢測質量難以保證,估計收費會增加至少1成,建議政府增加培訓課程。
馮德祥亦關注法案建議檢測公司需取得ISO一定程度認證,當中是涉及文件管理,而非技術要求,目前僅1間公司符合資格,他認為可透過獨立第3方培訓認證,更有利提升業界整體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