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21年08月24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候選受託人明最遲交競選內容

    【特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醒,各候選名單受託人最遲於明天(廿五)日向選管會作出擬組織競選宣傳活動的通知,不履行相關義務者,可被科處一萬至十萬澳門元罰金。
    《立法會選舉法》第75-B條規定,候選名單的受託人,應最遲於選舉日之前第十八日(二○二一年八月廿五日),以書面方式透過親臨或電子途徑,將由其本人、候選人或本身為選民的提名委員會成員擬組織的競選宣傳活動的內容、舉行日期及地點通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收到競選宣傳活動的通知後,會於立法會選舉網頁上公佈。
    在八月廿五日之後,如競選宣傳活動有所變更,候選名單的受託人應最遲於活動舉行之前兩日,或在不可抗力的情況,則在活動舉行前一日,將最新資訊通知選管會。
    另外,根據選舉法第75-C條和75-D條的規定,於選舉日之前第十五日(二○二一年八月廿八日)至選舉日期間,如符合特定條件的法人舉辦或候選人參與任何福利性質的非競選活動,均須履行申報義務,同樣最遲於八月廿五日向選管會申報,選管會也會於選舉網頁上公佈。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