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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1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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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刊印分發「港獨」傳單
港兩男女還押待再審
   【香港中通社6月8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兩名男女涉嫌派發“港獨”傳單6日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被落案控告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8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不准保釋,押後至8月4日再訊。6月6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了45歲的曹雪芯及17歲的黃俊偉。8日下午,案件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案件指定審理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曹雪芯報稱是文員,黃俊偉報稱是中四學生。控罪指,在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11日期間,曹雪芯及黃俊偉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法庭上,控方指,涉案傳單涉及“港獨”內容,包含“香港要建國”和“建立軍隊”等字眼,數量龐大,曾在去年10月及12月於旺角和灣仔一帶派發。
   蘇惠德表示,在考慮所有資料及陳詞之後,法庭不信任被告不會再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故拒絕兩人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4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法庭將於本月15日處理被告黃俊偉的保釋申請覆核。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1(c),任何人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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