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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1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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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控酒諮詢意見認同立法
    【特訊】衛生局公布控酒立法諮詢總結報告,報告指出,在諮詢期內收到91份意見,普遍認同立法預防及控制未滿 18歲的未成年人飲酒,並有必要限制銷售及供應酒精飲料的對象年齡,同時應加強網絡銷售監管,增設售賣酒精飲料的時間限制,規管轉讓酒精予未成年人的行為,加強宣傳教育及戒酒服務等。衛生局表示認同,將跟進相關的工作,完善法規的配套。
    特區政府於去年 (2020年)10月起就控酒立法公開諮詢 60天,在諮詢期內收到91份意見。諮詢文本建議的對象是未滿 18歲人士,限制的酒精飲料是指任何經發酵、蒸餾或添加的,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1.2%的飲料。
  未成年人控酒制度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意見普遍贊成禁止向未滿 18歲人士銷售酒精飲料,但有意見認為應調升至 20或 21歲。有餐飲業界認為禁止未滿 18歲售賣酒精飲料,對美食節、啤酒節等活動聘請未成年人兼職有一定程度影響。有商戶認為難以要求青少年買啤酒時出示身份證,擔心會造成與顧客間矛盾。
    公眾普遍關注年齡核實機制的操作性問題,業界指商戶很難要求青少年買啤酒
時出示身份證,擔心執行有關機制會引造成商戶與顧客間的矛盾。有團體建議在法案中賦予商戶的店員,可要求顧客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的權力。有團體認為網絡銷售年齡核實不容易,擔心監察實體執法困難。亦有團體建議,應規範所有買酒者需向店員/餐廳出示身份證後才能購買酒精飲料。有團體查詢銷售者可否錄取或拍攝要求購買者出示身份證的過程,以便將來被控訴時證明已履行責任。 
    有意見提出仿傚泰國晚上12時後不能買酒,並建議禁止超市和便利店等非飲酒場所在晚上10時至早上8時向任何人售賣酒精飲料。另外,亦有意見認為,未成年人飲酒,監護人應有責任,處罰監護人比未成年人適合,否則將鼓吹間接飲酒。
    衛生局表示,根據本次公開諮詢收到的意見,普遍認同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進行立法,並認為有必要對酒精飲料的銷售及供應對象作出年齡限制,同時應加強網絡銷售監管,增設售賣酒精飲料的時間限制,規管轉讓酒精予未成年人的行為,加強宣傳教育,調整酒稅等,本局已就有關意見進行整理歸納,並將送交至法務部門,作為將來立法時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於部份可行的建議,例如將酒精飲料及其他商品分開放置、即時調配的酒精
    飲料應在餐單上作出相應標示、適度加強網絡監管、定期評估及跟進法案實施情況、加強宣傳教育及戒酒服務等,衛生局表示認同,並將跟進相關的工作,以完善法規的配套 。
    衛生局已就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及建議進行深入的討論,接納部份可行的意見並將業界及市民對於文本內容的取態及期望歸納,同時就重點關注的問題作出了回應,最後將以上內容編製成本總結報告。藉此,冀能為特區政府日後制定《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法律草案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使該法案的條文能在凝聚社會共識的前提下更貼近澳門的實際情況,提高法案的可行性及操作性,從而減少未成年人接觸和消費酒精,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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