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21年02月01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港電台《頭條新聞》
被投訴「辱警」成立

    【香港中通社1月28日電】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28日裁定,香港電台去年播出的三集《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通訊事務管理局指,投訴主要指該三集中名為“驚方訊息”或“驚訊”的環節污衊警務人員。當中34宗投訴去年2月28日播出的一集;6宗投訴3月13日播出的一集;以及4宗投訴去年4月10日播出的一集。
    通訊局指出,環節開始時主持人裝扮成警員,由大型垃圾桶冒出,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是惡意描繪,以侮辱警員及傳達偏見,暗示警員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員,作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效果,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其中一集播放葵青警區指揮官謝振中的發言,通訊局指節目畫面加上負面標題,令人覺得警員說謊及製造假新聞,而並無包含該警務人員的回應,有合理理由認為違反《守則》,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對於有投訴指《頭條新聞》節目令人反感,不適宜在合家欣賞時間播放或美化罪行,通訊局認為無違例,又指節目已被識別為個人意見節目,以嬉笑怒罵的方式,就各議題表達意見,有關廣播材料不會被視為不可接受在個人意見節目中播出。港電台《頭條新聞》
     被投訴「辱警」成立 【香港中通社1月28日電】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28日裁定,香港電台去年播出的三集《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通訊事務管理局指,投訴主要指該三集中名為“驚方訊息”或“驚訊”的環節污衊警務人員。當中34宗投訴去年2月28日播出的一集;6宗投訴3月13日播出的一集;以及4宗投訴去年4月10日播出的一集。
    通訊局指出,環節開始時主持人裝扮成警員,由大型垃圾桶冒出,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是惡意描繪,以侮辱警員及傳達偏見,暗示警員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員,作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效果,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其中一集播放葵青警區指揮官謝振中的發言,通訊局指節目畫面加上負面標題,令人覺得警員說謊及製造假新聞,而並無包含該警務人員的回應,有合理理由認為違反《守則》,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對於有投訴指《頭條新聞》節目令人反感,不適宜在合家欣賞時間播放或美化罪行,通訊局認為無違例,又指節目已被識別為個人意見節目,以嬉笑怒罵的方式,就各議題表達意見,有關廣播材料不會被視為不可接受在個人意見節目中播出。
     被投訴「辱警」成立 【香港中通社1月28日電】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28日裁定,香港電台去年播出的三集《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通訊事務管理局指,投訴主要指該三集中名為“驚方訊息”或“驚訊”的環節污衊警務人員。當中34宗投訴去年2月28日播出的一集;6宗投訴3月13日播出的一集;以及4宗投訴去年4月10日播出的一集。
    通訊局指出,環節開始時主持人裝扮成警員,由大型垃圾桶冒出,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是惡意描繪,以侮辱警員及傳達偏見,暗示警員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員,作為一個社會群體的效果,違反《電視節目守則》。
    其中一集播放葵青警區指揮官謝振中的發言,通訊局指節目畫面加上負面標題,令人覺得警員說謊及製造假新聞,而並無包含該警務人員的回應,有合理理由認為違反《守則》,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強烈勸諭。
    對於有投訴指《頭條新聞》節目令人反感,不適宜在合家欣賞時間播放或美化罪行,通訊局認為無違例,又指節目已被識別為個人意見節目,以嬉笑怒罵的方式,就各議題表達意見,有關廣播材料不會被視為不可接受在個人意見節目中播出。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