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20年08月25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黎智英刑事恐嚇案
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香港中通社8月24日電】(記者 王姝)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一名報館記者,案件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法庭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將於28日進行結案陳詞。
  上午約9時,黎智英到法院應訊,下車後沒有戴口罩,疑違反“口罩令”,被保安要求戴上口罩進入法庭。
  控罪指,黎智英於2017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音樂亭附近,威脅《東方日報》記者X,稱會使其人身遭受傷害,並意圖令對方受驚。黎智英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
  庭審當日,男事主X的同事、證人Y出庭作供,指事發當日下午3時他曾到黎智英寓所外工作,同日約傍晚6時抵達維多利亞公園與事主X會合,其後他主要負責拍攝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
  證人Y表示,拍攝期間突然聽到黎智英高聲叫罵X,表情“好嬲怒”,他隨即轉身拍攝黎智英。他憶述黎智英曾先後三次以粗口罵X,但忘記確實用語,並指黎智英離開時曾多次指罵X。
  控方隨後播放黎智英在警誡下的錄影會面片段,黎智英指X非常有攻擊性,經常對他進行正面拍攝。
  黎智英稱,案發當晚認出X才上前罵他,並脫口而出“我搵人搞你”。
    案件結束為期3日的審訊,控方舉證完畢,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黎智英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將於8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