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個團體示威
要求嚴懲黎智英等
【香港中通社7月15日電】(記者 阮曉)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5人,被控於去年8月至10月期間多次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於15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法庭將所有案件押後至7月30日轉介到灣仔區域法院提訊。
15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李柱銘、楊森、何俊仁、單仲偕、李卓人、梁國雄、區諾軒、梁耀忠、吳靄儀、何秀蘭、吳文遠、黃浩銘、蔡耀昌及陳皓桓;他們涉嫌於去年10月20日、10月1日、8月31日、8月18日組織、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黎智英涉及多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控方表示,已確認辯方不會就律政司轉介案件的決定提請司法覆核,故正式申請將案件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審理。法庭接納,并將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審理。
據悉,黎智英還涉嫌於今年6月4日在銅鑼灣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被香港警方票控;案件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并被押後至9月15日再訊。此外,黎智英亦涉嫌一宗發生於2017年6月4日的刑事恐嚇案。
15日上午,香港政研會等團體在法院外示威,打出“重判黎智英、聲討政治黑暴黑手”“起訴黎智英、嚴懲賣國賊”等標語,要求法庭給予其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