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法生效至今違規處罰近千宗
【特訊】房屋局指《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至今,收到272宗投訴,就涉嫌違規行為提起處罰程序的個案共有970多宗,主要涉及沒簽中介合同便提供房地產中介業務,以及行業操守等方面。本澳現有1,500多個地產中介人員、逾5,000名地產經紀。疫情持續至今,地產經紀申請數字稍增,可能涉及牌照費獲豁免。
房屋局昨日舉辦工作坊,向物管業界講解召集首次業主大會的事項,包括會議工作流程、相關法律規定及履行義務,約32間物管公司代表共50多人出席。會上有物管公司代表關注嘗試召集首次業主大會未果及罰則等問題。
房屋局代表回應表示,物管公司可向當局提交有關大會召集書及會議記錄副本作備案留底;目前約有200多棟有物管公司的大廈未召集首次業主大會,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自2018年8月生效,物管公司應自法律生效3年內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期內若未能成功,仍需繼續履行義務協助召集,否則將處罰1.5萬至 15萬元。
房屋局稱,管理機關任期為3年,新一屆管機關成員應於期限前由業主大會選出,亦可由原有成員續任,否則管理機關視為失效。
另外,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廳長鄭錫林接受訪問時表示,自《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至今,當局共收到272宗投訴個案,涉及無簽署房地產中介合同提供業務及職業操守等;970宗涉嫌違規行為個案,涉及沒有簽約提供業務及未持有效准照經營從事中介業務等。
鄭錫林稱,政府因應疫情發展,豁免繳付包括房地產中介人准照在內的行政准照費用,故今年地產經紀准照的申請數字有增加。現時約有5,000多名房地產經紀具有效准照,1,500名房地產中介人持有效准照,所有房地產中介業務全部均可透過網上辦理。他稱,疫情期間有新樓盤展銷,當局均有派員稽查監察及提醒房地產中介需遵守政府防疫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