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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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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傳媒強調
國安法生效後起正面作用
會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港未來更有裨益

    【香港中通社7月7日電】(記者 王姝)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日表示,香港國安法生效一週,特區政府採取迅速行動落實,法律生效後起到正面作用,而海外傳媒指國安立法是“香港末日”的說法,顯得難以立足。
  當日上午,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中央高度信任特區政府,未來定嚴格執行香港國安法,將違法者繩之以法,保障香港和國家的安全。她提醒往日激進及鼓吹進行危害國家行動的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林鄭月娥強調,作為一條全國性法律,香港國安法在制定法律過程中程序有所不同,但其重要性僅次於《基本法》。香港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針對的只是非常小部分違法人士,保障的是絕大部分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
  “國安法生效後對香港穩定、繁榮起到正面積極作用,市場反應亦是循著這個方向。”林鄭月娥指出,外媒認為國安立法是“香港末日”的說法顯得難以立足,相信隨著時間可以證明,國安法會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香港未來更有裨益。
  就國安法令“一國兩制”受損,甚至有關“一國兩制”已死的言論,林鄭月娥予以駁斥,強調任何人若認為通過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是破壞“一國兩制”都是別有用心。她表示,將利用這次立法重新認識和確立香港的憲制秩序,只有堅守“一國”底線,“兩制”才有穩固基礎。
  林鄭月娥指出,香港國安法並不是一條嚴苛的法律,相比於其他國家的國安法更溫和,法律只是處理現實迫在眉睫的問題,不但沒有削弱港人的人權自由,更是保障到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自由和權利。
  至於有指責稱香港國安法應經過特區立法會立法,林鄭月娥表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且作為全國性法律應以內地的法律制定過程決定。鑑於立法會現時的政治環境,在立法會理性討論通過國安法的空間並無可能,這是一個政治的現實。
  此外,林鄭月娥透露,香港國安委已於6日召開首次會議,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亦有列席,但往後國安委的工作內容將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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