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歡迎港國安法
指立法是更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中新社香港6月30日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30日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歡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當日消息,林鄭月娥當日發表聲明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在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後,把該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和香港市民息息相關。鑒於香港特區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突顯,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以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實有必要性和迫切性。這次立法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一步,也可令香港社會早日恢復穩定。
林鄭月娥說,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會在30日生效,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所需的刊憲公佈程序,讓法律同步在香港實施。
她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旨在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
她強調,香港特區政府會按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規定,盡快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和律政司會設立專職部門,負責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相關法律條文。
林鄭月娥說,她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草擬法律過程中,聽取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並結合香港的具體情況,表示衷心感謝,對廣大香港市民踴躍表態支持,感到鼓舞。她有信心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困擾市民近一年的社會動蕩可以減退,局面穩定下來,香港可以重新出發,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