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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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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總舉辦投訴處理座談會
 
    【特訊】公務人員聯合總會」簡稱公務人員總會」日前邀請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講解目前投訴機制的情況,出席嘉賓有主席李沛霖、委員梁玉華、委員鄺玉球、公職局廳長許錦漢、處長陳思恆、高級技術員李佩衡和公務人員總會理事長彭冠豪。座談會目的是給予會員有一個平台,供其深入了解有關投訴機制的處理程序、受理條件以及真實案例的情況。
    是次座談會,希望吸收更多公務人員的意見,完善投訴制度。李沛霖表示,委員會成立至今,在其所處理的案件中,投訴案件均被妥善處理,投訴者沒有被秋後算帳,投訴事件相關人均表示相當滿意結果。雖然委員會只有3人,且均不屬公職人員,在處理案件中全程跟進,有充分的客觀性。公職局李佩衡在座談會中進一步介紹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其主要處理公務人員的人際關係,優化公務人員的工作環境
    有公務人員表示,目前投訴機制仍存在的問題有:一、委員會只有3人,是否能夠處理3萬公務人員的案件?雖然委員會3人均社會人士,但大多數均有正職在身,甚至身兼多職,是否能有精力處理未來更多的案件?二、委員會所接受的案件一般都較為簡單,主要以人際關係而影響工作,一但涉及管理、評核、紀律等不問題,均不受理,如果只是處理一般人際關係,是否需要成立一個委員會專責處理?三、委員會接受案件後,仍會交由該部門處理,這樣會否出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狀況?對該部門會否出現分化的作用?
    與會嘉賓回應說,投訴委員會的委員是社會人士,證明了政府一開始便希望由第三方介入處理事件,有利於客觀性和公平性;不過在處理程序中,卻涉及太多公職人員,例如,專責人員為該部門的副局長或同職級者,這樣對於公務人員在投訴過程中感到不舒暢。因此,公務人員總會提出兩點思考:
    一,投訴委員會應該以第三方身分直接處理案件,並且應委任較熟悉公職體系的社會人士;二、作為一個投訴委員會,未來可考慮擴大受理範圍,不只是處理公務人員的人際關係等心理問題,增強發揮委員會處理投訴的作用。公務人員總會表示是次座談會對公務人員加深理解投訴處理機制的認識,幫助其面對和解決在工作環境中所遇到的人際關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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