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另結新歡內地男毆打勒索前度
【特訊】一名三十多歲的內地男子懷疑不滿四十多歲的前女友另結新歡,涉嫌毆打女方並用艷照勒索對方三萬元,司警接報後,在新口岸一餐廳,趁二人見面時,將男疑犯拘捕,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辦。
案中被捕男子姓張,三十七歲,内地人,報稱物業管理公司股東,女事主是一名四十多歲的内地居民。司警表示,案中女事主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報案,指於去年三月份在新口岸一間娛樂場認識張姓男子,兩人曾經戀愛,但在同年十月分手,至十月十一日,兩人再在新口岸一娛樂場碰面,男方帶女事主到其區內的住所休息,雙方並發生性行為,但稍後張姓男子發現女事主已另結新歡,於是用手機拍下女方用浴巾包裹自己的照片及毆打對方,要求女事主交出三萬元分手費,否則將照片上載互聯網,女事主當時害怕不敢報警。
司警指出,直至女事主前夫及一友人收到其艷照時,便决定報案,女事主於報案後,到新口岸一餐廳與張姓男子見面,探員在場部署,當張姓男出現時即場將之拘捕,有人供稱被害人是同意下被拍照,司警現以勒索,傷人及不法錄影等罪名將疑犯送交檢察院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