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擬修改
取消台胞投資企業設立審批和備案管理制度
【中新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 梁曉輝)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將於23日起在北京舉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將提請審議。草案擬取消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設立審批和備案管理制度。
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舉行第三次記者會,發言人岳仲明介紹了此次會議初次審議的5部法律草案的情況。
關於長江保護法的起草情況。長江保護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起草。委員長會議建議將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長江保護法草案的議案列入12月常委會會議議程。常委會會議上,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負責人將對草案的起草情況、主要內容作出說明。
關於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情況。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主要是按照外商投資法的原則和精神,取消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設立審批和備案管理制度,確保台灣同胞投資同步享受到制度紅利,更好地保護和鼓勵台灣同胞投資。
關於出口管制法的起草情況。出口管制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商務部牽頭起草。委員長會議建議將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議案列入12月常委會會議議程。常委會會議上,有關方面負責人將對草案的起草情況、主要內容作出說明。
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的起草情況。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委員長會議建議將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城市維護建設稅法草案的議案、契稅法草案的議案列入12月常委會會議議程。制定這兩部法律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將國務院於1985年2月發佈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1997年7月發佈的契稅暫行條例分別上昇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