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19年07月26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月初網聊認識日前酒後車內侵犯被女父揭發
男子被控姦淫14歲女生

    【特訊】一名三十歲時裝店男東主,月初在互聯網認識一名十四歲初中女生,在本週二相約女學生外出飲酒聊天,二人才首次正式見面,飲酒聊天後在送少女返家途中,兩人在車內發生性行為,其後被少女父親撞破,男子迅即駕車逃走,最終被警方截獲及拘捕,男子會被控姦淫未成年人罪移送檢察院處理,當局亦已將事件通知教青局。
    涉案男子姓雷,三十歲,報稱時裝東主,受害少女十四歲,就讀本澳中學初二年級。司警表示該名初二女生在今年七月上旬,透過互聯網認識到本地一名時裝店男東主,雙方初時只是在網上聊天,直至本週二(二十三日)晚上,男子相約少女到路氹城一間酒吧飲酒聊天,二人才正式初次見面,兩人在路氹城附近的酒吧飲酒至翌日(二十四日)凌晨,女學生因不勝酒力,要求男子駕駛私家車送其回家,但在回家路上,因感到不適要求停車休息,其後男子將汽車停在路環一處路邊,並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由於少女深夜未回家,又一直沒有聯絡家人,少女的父親於是外出四處尋找,最終在路環金峰路932號燈柱附近發現男子所駕的私家車,並發現女兒與陌生男子一起有不當行為,馬上加以喝止,涉案男子隨即開車帶同少女駛離現場,少女父親馬上報警求助,治安警警員稍後在路環蝴蝶谷大馬路截獲二人,並將案件交由司警局處理。
    經調查,有人亦承認犯案,司警發言人陳煥文表示,少女在認識涉案男子時已透露自己是十四歲的初中生,有人表示當日是自願與人發生性行為。涉案男子被控姦淫未成年人罪移交檢察處理。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