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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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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商代平民婚姻
男女都比較獨立
一夫一妻制鬆散

    【中新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孫自法)在數千年前的中國商代,平民男女間關係如何?以何種婚姻方式組建家庭?日常又怎樣生活?
    通過系統梳理、研究殷墟考古發掘資料,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苗霞副編審給出答案稱,以殷墟為代表的商代社會中佔大多數的一般平民,無論男女,都有較明顯的獨立性,婚姻制度上應實行較為鬆散的一夫一妻制,成年女性和未成年孩子是家庭中較穩定的成員,成年男性則遊離于家庭和社會之間。
    苗霞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介紹說,殷墟迄今已進行90多年科學發掘,其考古學文化中所反映出的殷人婚姻制度,也是商代社會生活研究非常重要的內容。以往對商代婚姻方式的研究多是利用甲骨蔔辭和墓葬資料,學界對商王和高級貴族婚姻方式研究的觀點多相同——為在一夫一妻的基礎上同時實行多妾制,但對商代平民婚姻方式的認識則多有分歧,主要有「一夫一妻制」「既有一夫一妻制,也存在對偶婚及亂婚」兩種觀點。
    她指出,對商人婚姻關係的探討,墓葬資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最能直接反映人與人關係的實物資料。從目前已發表資料看,在殷墟發掘的近萬座墓葬中,多數為單人一次葬,男、女同葬一穴的合葬墓佔比極小,不具普遍性。同時,大量存在被稱為「異穴並葬」的墓葬,或兩兩並穴排列,或三墓呈「品」或「丁」字形分佈,其時代基本相同或相近,且墓主為男、女異性。兩兩並穴者,很可能是一夫一妻的夫婦合葬墓,呈「品」字或「丁」字形分佈的三墓,不排除為兩女性相繼為妻的可能,亦是夫婦合葬墓的一種。
    由此看來,以殷墟為代表的商代,應該存在著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過,殷墟發掘墓葬中單人墓的數量較多,墓與墓之間有明顯的獨立性。
    而從商代建築形態分析看,殷墟發掘的建築基址已有數百座之多,可分大型四合院建築群、單體長條形高台建築、多套間的地面或半地穴式房基、半地穴式房基四類,其中,「多套間的地面或半地穴式房基」應是商代佔大多數平民最常用的居所,其形態所反映的商代家庭組織信息也具有代表性。
    苗霞表示,近十幾年來,殷墟已發現不少多套間地面或半地穴式建築基址,而且特徵非常鮮明:首先是多房間;其次是房間面積很小,供房主休息的床台很窄,僅能供一人起居;三是每個房間有一或兩個灶,說明均為一個能够滿足獨立生活的單元;四是居住遺址內出土陶鬲較多,均做炊器使用,尤其是這些陶鬲普遍較小,多數容量僅够一人炊煮食物。這些特點表明,房址主人的生活具有明顯的獨立性,很可能是自炊、自食、自居的生活方式,即平時獨自生活,有儀式性日子的時候大家在房子的廳室活動。這種生活的獨立性與殷墟墓葬所反映出的獨立性,也表現出較強的一致性。
    此外,通過研究分析可知,殷墟出土的陶鬲中,約79%以上烹飪的食物無法滿足一對成年夫婦同時就餐所需攝入的熱量,僅可滿足一個壯年男性需求,或者可同時滿足一成年女性和一個未成年孩子的進食需求。由此可以推測,商時期成年男、女可能並不在一起共餐生活,其烹飪、進食和其他生活方式都有較強的獨立性,但未成年孩子可能跟母親一起生活。
    苗霞總結認為,商代婚姻制度非常複雜,不同階層人群應有不同的婚姻方式。商代的低級貴族和普通平民是否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從考古學資料中很難找到絕對肯定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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