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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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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增聘20名稽查人員專門處理巡查及投訴
民署舉行動保法講解會

    【特訊】《動物保護法》將於今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民署昨日舉行首場講解會。當局表示,已增聘約二十名稽查人員,專門負責巡查和處理相關投訴。
    為加強市民及業界對《動物保護法》的認識,昨午民署在營地活動中心禮堂舉行首場講解會,介紹法例的內容以及飼主的義務,有約三十名市民出席。
    《動物保護法》將於九月一日起生效,法律規定對動物提供的各種保護,包括禁止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對待動物使其承受痛苦;禁止宰殺犬隻及貓(除非屬獲許可的科學應用行為,又或屬控制犬隻或貓的群體疾病等情況);禁止飼主遺棄屬其所有、管領或飼養的動物;禁止驅使動物之間或動物與人之間的搏鬥(除非屬公共當局的訓練、模擬活動或執行法定職務情況)等,違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澳門元,且不影響其他法定處罰。此外,法律亦有關於「殘酷對待動物罪」的規定。假如意圖令動物受痛苦,使用殘忍、暴力或折磨的手段對待動物,因而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失去重要器官或死亡者,會觸犯「殘酷對待動物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一年。此外,在建築地盤、廢車場及廢料場飼養的犬隻,法律規定必須絕育。
    在講解會上,有發言市民關注豁免二十三公斤或以上狗隻帶口罩的評估考試內容。民署表示,根據資料,現時二十三公斤或以上的犬隻約有一千隻,相信在《動物保護法》生效後九十日的豁免期內,可以完成有關犬隻的評估,而評估內容主要是模擬日常狗隻經常遇到的情境。
    民署動物檢疫監管處處長徐裕輝表示,民署邀請動物行為學家設計評估考試內容,其中情境刺激測試包括透過模擬日常生活,例如陌生人或其他狗隻接近時的反應等。他稱現時所公布的只是宏觀內容,仔細的測試內容將於短期內透過指引形式公布。他又稱,經評估不合格要帶口罩的狗隻,四個月後才能再接受評估考試。
    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表示,現時約一千隻已登記的二十三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八月中開始接受預約評估考試。另外,她又稱,為配合《動物保護法》的生效,民署已增聘約二十名稽查人員,三班輪值,專門負責巡查和處理相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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