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教不牟利私校須交會計帳目
【特訊】特區政府要求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提交會計帳目,同時必須設立財務管理專責小組。行政會表示,隨著非高等教育制度逐步完善,以及私校通則的實施,有必要全面檢視現行規範學校會計格式的法規,以配合發展所需。
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帳目》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現行規範不牟利私立教育機構會計格式的第63/93/M號法令已生效多年,隨着非高等教育制度逐步完善以及第15/202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實施,有必要全面檢視上述法令,建立一套配合發展所需的規範。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帳目》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訂定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提交會計帳目應遵規定;將財政年度修訂為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學校須設立財務管理專責小組;辦學實體須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的會計帳目;自二零二四/二零二五財政年度起,辦學實體須於相關財政年度結束的翌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經由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學校會計帳目,以及就該帳目發出的審計報告。
法規並就行政違法行為訂定罰款。同時,學校會計帳目的會計格式將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教青局局長龔志明透露,若學校沒有遵守相關規定,例如沒有設立財務管理專責小組或定期提供會計帳目,可被罰款三萬元。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治安警察局福利會》行政法規草案。治安警察局福利會負責向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以提升人員對部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鑑於規範福利會的第33/98/M號法令生效至今已逾二十年,為適時更新法令以配合實際需要,特區政府制定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行政法規。
法規明確福利會的監督實體為保安司司長。訂定已退休受益人或按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規定確定終止職務而自動註銷登記的受益人的會員費計算方式。
此外,法規將中止權利延伸適用於受益人的親屬。法規調整行政管理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的組成,訂定若干過渡性規定。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